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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与思维:法律论证之论题学进路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8 04:17

  本文关键词:方法与思维:法律论证之论题学进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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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将论题学作为法律论证研究的进路具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古典时期的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将论题学理解为“位置”理论和普遍接受的意见,在论证实践中起到了发现、定位论证方向和提供论证之前提的作用。同时,论题学还在主题、题材指示词和论证图式意义上被使用;当代的菲韦格则将论题学理解为论题学思维以区别于传统的演绎——体系性思维,论题学思维对法律论证研究的兴起起到了决定的作用。论题学进路相较于逻辑进路、对话论辩的进路侧重于以形式理性重构法律论证不同,它更侧重于实质方面,即如何在不同的争执观点和方案中作出最为合理的选择。它不仅在形式层面为法律论证提供了“论辩”的运作形式,而且在内容上为法律论证提供了“似真性”的前提和“可接受性”的结论。 对于法律论证而言,论题学的应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方法的角度。作为构建具体论证的方法,论题学首先通过“位置”理论定位论证方向;论证图式规定论证的逻辑结构,为法律论证建立一个形式框架。在实质内容的安排上,论题学为法律论证提供了普遍接受的意见式前提;依据作为主题的论题学则可以搜集论证所需的资料;依据作为题材指示词的论题学,则可在主题确定后,对主题进一步展开进行论证。 二是从思维的角度。论题学思维对当代法律论证的兴起起到了决定作用:法律论证应该是论题学取向的。论题学思维弥补了体系性思维的不足,深化了对法学及法律论证的问学性格的认识。立基于我国的法治实践之语境,需要在坚持体系性思维的基础上,正视论题学的局限,将论题学以适当的方式引入到体系中去,实现在开放的体系中论证。
【关键词】:法律论证 论题学 方法 思维 开放体系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0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引言7-11
  • 第一章 论题学与法律论证11-26
  • 一、论题学的概念:一种学说史的梳理11-18
  • (一) 古典:“位置”理论与普遍接受的意见12-14
  • (二) 当代:论题学思维14-18
  • (三) 本文的出发点18
  • 二、当代法律论证研究进路的检视18-22
  • (一) 逻辑进路与对话(论辩)进路的不足19-21
  • (二) 论题学进路在当代法律论证理论中的境遇21-22
  • 三、论题学进路:法律论证的可行性22-26
  • (一) 形式:为法律论证提供“论辩”之运作形式22-23
  • (二) 内容:为法律论证提供“似真性”前提和“可接受性”结论23-26
  • 第二章 方法:论题学构建具体论证26-39
  • 一、形式:论证框架的建立26-33
  • (一) “位置”理论:定位论证方向26-27
  • (二) 论证图式:规定论证的逻辑结构27-33
  • 二、实质:论证内容上的安排33-36
  • (一) 提供普遍接受的意见式前提33-34
  • (二) 依据论证的主题搜集论证资料34-35
  • (三) 题材指示词:主题确定后的展开35-36
  • 三、个案的检验:以“马丁内斯案”为分析视角36-39
  • (一) 诉诸“价值位序”的论证图示36-37
  • (二) 诉诸“基于先例和推定”的论证图示37-39
  • 第三章 思维:在开放的体系中论证39-55
  • 一、体系性思维还是论题学思维39-46
  • (一) “一个高贵的梦”:体系性思维的缺陷39-42
  • (二) 法学与法律论证之问学性格的审视42-44
  • (三) 法律论证应以论题学思维为指向44-46
  • 二、批判与回应:论题学思维对法律论证研究的可能危害46-49
  • (一) 论题学思维对法律确定性、体系性价值的侵害46-47
  • (二) 论题学思维在法律论证中的限度47
  • (三) 论题学思维极易破坏分权和法治的基本原则47-49
  • 三、论题与体系的结合:在开放的体系中论证49-55
  • (一) 什么是“开放的体系”49-50
  • (二) 何谓在“开放的体系”中论证50
  • (三) 论题如何进入体系50-55
  • 结语 论题学之可能发展,一种未竟的事业55-57
  • 参考文献57-62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62-63
  • 致谢63-6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舒国滢;;论题学:从亚里士多德到西塞罗[J];研究生法学;2011年06期

2 舒国滢;;追问古代修辞学与法学论证技术之关系[J];法学;2012年09期

3 劳东燕;罪刑法定的明确性困境及其出路[J];法学研究;2004年06期

4 焦宝乾;;论题学思维及其在我国的意义初探[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01期

5 舒国滢;;决疑术:方法、渊源与盛衰[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2期

6 焦宝乾;;论题学的法律方法论意义[J];求是学刊;2010年05期

7 张传新;;法律论题学的逻辑基础[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6期

8 郑永流;;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中德情妇遗嘱案的比较和评析[J];中国法学;2008年04期



本文编号:110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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