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即猜测—弗兰克“事实怀疑论”解析
发布时间:2017-11-10 23:14
本文关键词:事实即猜测—弗兰克“事实怀疑论”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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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法律现实主义是批判法律形式主义,以法的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法律现实主义反对法官“自动售货机”式的司法判决方式,强调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个性因素对判决的影响。弗兰克作为现实主义法学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提出了著名的“事实怀疑论”。一般认为,判决主要是由法律规则和案件事实决定的,而在弗兰克看来法律规则和案件事实都是不确定的和值得怀疑的。弗兰克在提出规则怀疑论的基础上,更加强调案件事实的不确定性,并且认为判决主要是由案件事实来决定的。然而由于案件事实受到各种证人、法官的偏见等因素影响是不稳定的,从而导致判决可能由于因审理案件的法官个性不同而不同。本文主要采取文本分析和历史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弗兰克“事实怀疑论”产生进行整体性解析。全文除引言和尾论,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弗兰克“事实怀疑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急剧增加,在法学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法律形式主义仍固守着三段论的推理模式,弗兰克的“事实怀疑论”就是在批判法律形式主义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事实怀疑论”产生的理论渊源主要是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哲学、现实主义法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当然美国大法官霍姆斯和汉德的思想也对弗兰克“事实怀疑论”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事实怀疑论”的核心内容。首先从批判基本法律神话开始,从而得出“事实怀疑论”的本质内容——事实即猜测。然后从法官个性论和影响案件事实调查的因素以及格式塔心理学等角度全面阐述“事实怀疑论”。弗兰克认为影响判决最主要因素是案件事实的认定,而该认定过程是一个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猜测的过程。判决是特定法官的特殊性格、气质、偏见(包括政治、经济以及道德偏见等)等各种因素综合的结果。故而弗兰克得出结论说:由于案件事实是一个高度主观的事情,所以判决也即为一件无法预测的事情,是一个高度主观的结果。 第三部分对弗兰克事实怀疑论进行评析。文章从“愿望性假定”与“事实假定”;法律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三对范畴出发,既指出了弗兰克法律思想对法学界的贡献,同时也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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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娟;弗兰克与卢埃林法律思想比较研究[D];山东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16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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