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民间调解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0 03:28
【摘要】: 本文通过对民间调解的历史与现实的探讨,以对我国当代的民间调解现象形成一种比较清晰的认识,并且在这种比较清晰的认识的基础上以求明确民间调解的地位和作用。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了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民间调解的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起源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民间调解有其本身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并且这些价值观念得到了官方的承认,还有一定的强制执行力作为保障,这一系列的因素促使了民间调解成为传统社会中独立于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第二部分说明了民间调解这种现象在当代中国的新特征,主要是程序、效力、依据等方面的变化,此外还分析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特征的原因。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分别阐述了民间调解在当代中国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所应该具有的对待民间调解的态度和方式。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4
本文编号:2591176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4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黄炜炼;论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D];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
2 刘加尧;环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2010年
3 王献荣;乡村调解中的情理法及其适用[D];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4 师宇;论当前治安调解的局限性及其完善[D];山东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59117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2591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