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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新疆卫拉特蒙古人传统家庭生活礼节中的习俗法

发布时间:2020-04-13 23:35
【摘要】: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的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研究和探讨少数民族的习俗法是一个十分有必要而又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符合时代法治精神的要求。 本文通过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对生活在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人社会中的传统生活礼节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观察,在此基础上,结合查阅、汇集和整理相关的史料和民俗资料,笔者对这一群体传统家庭生活礼节中的习俗法做了一个较为详尽的搜集和整理, 旨在用观察到的现象来说明其社会中所存在的以下客观事实:这一群体社会中的习俗法是其生存社会中的“活法”;它有着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和深刻的内涵;这些习俗法与国家法是同时并存于这一群体社会中并发挥着各自不同的社会作用。 全文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新疆卫拉特蒙古人的简要历史概况和分布状况,并说明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为何将研究范围界定在传统家庭生活礼节这一方面所具有的现实合理性。 第二部分通过描述这一群体社会中存在的尊重老人和父母的习俗法、和睦族人的习俗法来说明:传统的习俗法不是简单的历史保留和遗存,,是生活赋予他们生存所必须采用的一种逻辑方式;它不仅客观的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发挥着法的社会功能,而且还是这一民族维系民族情结的纽带。 第三部分通过描述这一群体社会中家庭成员诞生与成人礼仪的习俗法、婚姻中的习俗法来说明:在他们的社会中国家法和习俗法并存是客观现实;习俗法的产生、内容和表现形式与国家法不同,习俗法不是以排斥国家法作为存在的前提,习俗法更多的是满足这一群体精微细致生活的需要。 第四部分通过描述这一群体社会交往中的习俗法来说明:在现实社会中,习俗法蕴涵着丰富的内容,两者即使内容相似,国家法仍不能替代习俗法的社会作用,国家法可以借助习俗法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 第五部分作为结论是对全文作简要的总结。
【学位授予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2
【分类号】:D920.4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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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2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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