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6-23 10:24
【摘要】:法律做为具体的社会事实,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与其所属的社会文化环境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在中国法律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儒、道、法各家学说都在尽可能的影响着法律的发展,但在多样性中又有着基本的倾向,那就是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两千年治乱相循,中国法律与儒家思想纵横交错的关系更是显而易见的。直至今天仍影响着我们的法治建设。本文认为对待传统文化应该有一个取舍的问题,其标准是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符合国情。我们应在理智分析儒家思想理论与法治理论的基础上,摒弃糟粕,取其精华,并借鉴其它先进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儒家思想概论。第二部分为法治的基本理念。第三部分为儒家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第四部分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 本文首先是对儒家的产生、儒家法律思想渊源以及儒家法律传统理论进行研究。其次总结了法治的基本理念,包含了法治的渊源、法治的内涵、法治的基本要素和原则。然后阐述了儒家思想中“人治”“人性善”理论思想助长了暴政,在实践中则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专制主义统治,抹杀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并表达了儒家思想中的“德治”“礼治”思想在当今社会的价值意义。最后认为在今天的法治建设中,我们要杜绝人治,建立以法律制度制约权力的观念,克服泛道德主义的流弊,合理界定指导法律的道德范围,克服人格的附属,不独立、不自由之弊,建立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下的人格制度,并继承发扬传统,以德治国,保障中国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总之,中国法治建设应具有中国特色,我们要依据国情,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以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727187
【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2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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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军宁;善恶两种政治观与国家能力[J];读书;1994年05期
2 许纪霖;出山不比在山清[J];读书;1996年10期
本文编号:272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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