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视野中的中国法治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07-26 09:11
【摘要】: 法治现代化是指传统法制向现代法治转型的一个动态过程。它包 括人类法律观念、行为的现代化、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和法律实践的现 代化。要实现法治现代化,探讨人的思想观念应具备或认可何种价值 及法律制度本身应蕴含哪些价值就变得尤为重要。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关联性告诉我们,在中国法治现代化 过程中,忽略价值观念对制度的影响和否认制度对价值观念的创新意 义都是不可取的;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只有解决好权力主体的矛 盾,才能真正理解个人自由和政府权力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最 大限度地为个人提供自由生活的空间;而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认 识与界定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法治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是表征于法律价值意义上的基本准则或法 律的价值取向,亦即法治现代化的实质合理性。法律除必须具备形式 合理性外,自由、平等、正义等基本的价值准则制约着法治的精神取 向,引导着法治现代化的历史方向,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包括上述价值 目标的法律体系是中国法治现代化所指向的目标。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1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770566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1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屈春丽;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缺陷与对策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7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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