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司法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0-09-30 00:28
公共利益原则是实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法律实施活动的正当性依据之一。强调公共利益,确立其在法律上的重要地位是必要的。因为,公共利益几乎是一个社会健康存在的支撑。基于公共利益长久以来被赋予的绝对正当性及它的模糊性,人类的集合体常常将他们拟实现的利益贯之以公共利益之名。在中国,由于历史和现行体制的种种原因,公共利益更是过度扩张,对个人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由于司法本身的特质——个人权利和利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所以,当前我们亟续关注司法领域中的这一问题。我们所做的努力是寻求公共利益一定的确定性标准,希冀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碰撞时,司法能够凭着人文关怀的热情,在个人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运用一套客观的技术性准则来恰当地处理二者的纷争,使其各得其所。
【学位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3
【中图分类】:D90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现状篇:公共利益无限扩张,个人利益深受其害
一、 基本原则:公共利益在立法环节中地位的确立
二、 精神延续:公共利益在司法过程中当然的扩张
第二章 原因篇:一脉相承的整体主义
一、 传统中个体的无足轻重与个人利益的不足挂齿
二、 现行体制和文化中的整体主义
第三章 界定篇:司法对公共利益的认定
一、 司法应当承担公共利益的认定职责
二、 重塑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
第四章 运作篇: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一、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衡量:一个永远的难题
二、 何者优先:两种社会观的不同答案
三、 平衡点的寻求:一种态度加一种技术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研究生期间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
本文编号:2830479
【学位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3
【中图分类】:D90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现状篇:公共利益无限扩张,个人利益深受其害
一、 基本原则:公共利益在立法环节中地位的确立
二、 精神延续:公共利益在司法过程中当然的扩张
第二章 原因篇:一脉相承的整体主义
一、 传统中个体的无足轻重与个人利益的不足挂齿
二、 现行体制和文化中的整体主义
第三章 界定篇:司法对公共利益的认定
一、 司法应当承担公共利益的认定职责
二、 重塑公共利益的认定标准
第四章 运作篇: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一、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衡量:一个永远的难题
二、 何者优先:两种社会观的不同答案
三、 平衡点的寻求:一种态度加一种技术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研究生期间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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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郑永红;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立法表达[D];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
6 李永聪;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与平衡的宪法研究[D];郑州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3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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