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观念的跨语境实践:1949—2019——以法律义务概念为中心的批判性考察
发布时间:2020-12-29 07:26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义务观念经历了从"义务即制裁"到"义务即不利"再到"义务即应当"的演进脉络,其侧重点分别在于:对必为性的强调、两种义务概念的杂糅、适应权利主张,以及对社会评价之基础的强调。这一演变内在地折射出法学研究"从法学之外到法学之内"逐步理性化、自主化的特征,并伴随着对个人权利基础的反思。然而,现有义务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进一步"认真对待义务"。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01期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为什么是“义务”?
二、制裁与两种义务概念
(一)“国家与法”与义务本位
(二)两种义务概念与义务即制裁
三、义务即不利:依附与规范性
(一)法、利益与权利本位
(二)义务即不利
四、义务即应当:得与失
五、结语
本文编号:2945261
【文章来源】: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01期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为什么是“义务”?
二、制裁与两种义务概念
(一)“国家与法”与义务本位
(二)两种义务概念与义务即制裁
三、义务即不利:依附与规范性
(一)法、利益与权利本位
(二)义务即不利
四、义务即应当:得与失
五、结语
本文编号:294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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