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滋病人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1-01-01 17:24
艾滋病已成为当今世界人人闻之色变的头号灾难性疾病。人们把对付艾滋病的希望寄托在将艾滋病人赶尽杀绝上,因此,艾滋病人的状况堪忧。但二十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歧视或遗弃艾滋病人不仅不能解决艾滋病问题,反而会把问题弄得更糟。保护艾滋病人才是明智之举。这正是笔者全文的基本立场。在对付艾滋病的斗争中法律的态度尤显重要。艾滋病人法律保护的正当性既可以从功利的立场也可以从道义的立场得到解释。功利上:保护艾滋病人可以促进艾滋病人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更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道义上:艾滋病人应当享有“人”的最基本的待遇。社会、国家、医疗机构、家庭在艾滋病人的法律保护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分析了他们在艾滋病人的法律保护中承担责任的理由,并在一些涉及艾滋病人法律保护的具体问题上对其进行了责任分担。文章最后着眼于中国,指出了当前中国艾滋病法律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了未来中国艾滋病立法的粗略构想,指出艾滋病立法应当以尊重、保护和实现艾滋病人的人权为最基本的价值。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法理探讨的前提:人类疾病观的转变
一、 人类疾病观的转变
二、 社会理念上的艾滋病观与法律的作为
第三章 保护艾滋病人的伦理理由
一、 功利主义的分析
二、 道义论的分析
第四章 社会、国家、医疗机构、家庭的责任分担
一、 艾滋病人与社会
二、 艾滋病人与国家
三、 艾滋病人与医疗机构
四、 艾滋病人与家庭
第五章 中国艾滋病人法律保护的现状分析与未来构想
一、 立法与艾滋病人的权益保护
二、 中国艾滋病立法的现存问题
三、 中国艾滋病立法的未来构想
第六章 尾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对一个以个体病人和弱势人群为中心的医学人文社会学的企盼——《医学与哲学》创刊20周年寄语[J]. 聂精保. 医学与哲学. 2000(10)
[2]大学生心理疾病防治方法的内在哲学本质[J]. 孙守安,张智武.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3)
[3]尊重人格尊严 保障患者权利[J]. 张风秋,吴织芬,郭照江.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0(04)
[4]医学模式与哲学[J]. 杨晓煜,黄燕芳. 医学与社会. 2000(04)
[5]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科学思维——医学哲学的素质教育功能初探[J]. 王健. 医学与社会. 2000(03)
[6]梁漱溟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J]. 熊吕茂. 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2)
[7]科学技术人类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的新领域[J]. 刘珺珺. 南开学报. 1999(05)
[8]面对科技,生命何以自处──论北美生命伦理学[J]. 许志伟.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02)
[9]病人自主权及其保障条件[J]. 冯泽永. 医学与哲学. 1999(02)
[10]论“人”的概念──生命伦理学的视角[J]. 邱仁宗. 哲学研究. 1998(09)
硕士论文
[1]社会保险的理念与制度——以中国为基点的分析[D]. 蔡琳.苏州大学 2001
本文编号:2951694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法理探讨的前提:人类疾病观的转变
一、 人类疾病观的转变
二、 社会理念上的艾滋病观与法律的作为
第三章 保护艾滋病人的伦理理由
一、 功利主义的分析
二、 道义论的分析
第四章 社会、国家、医疗机构、家庭的责任分担
一、 艾滋病人与社会
二、 艾滋病人与国家
三、 艾滋病人与医疗机构
四、 艾滋病人与家庭
第五章 中国艾滋病人法律保护的现状分析与未来构想
一、 立法与艾滋病人的权益保护
二、 中国艾滋病立法的现存问题
三、 中国艾滋病立法的未来构想
第六章 尾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对一个以个体病人和弱势人群为中心的医学人文社会学的企盼——《医学与哲学》创刊20周年寄语[J]. 聂精保. 医学与哲学. 2000(10)
[2]大学生心理疾病防治方法的内在哲学本质[J]. 孙守安,张智武.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3)
[3]尊重人格尊严 保障患者权利[J]. 张风秋,吴织芬,郭照江.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0(04)
[4]医学模式与哲学[J]. 杨晓煜,黄燕芳. 医学与社会. 2000(04)
[5]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科学思维——医学哲学的素质教育功能初探[J]. 王健. 医学与社会. 2000(03)
[6]梁漱溟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J]. 熊吕茂. 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2)
[7]科学技术人类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的新领域[J]. 刘珺珺. 南开学报. 1999(05)
[8]面对科技,生命何以自处──论北美生命伦理学[J]. 许志伟.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02)
[9]病人自主权及其保障条件[J]. 冯泽永. 医学与哲学. 1999(02)
[10]论“人”的概念──生命伦理学的视角[J]. 邱仁宗. 哲学研究. 1998(09)
硕士论文
[1]社会保险的理念与制度——以中国为基点的分析[D]. 蔡琳.苏州大学 2001
本文编号:295169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2951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