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法选择论
发布时间:2021-01-27 17:36
制定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律渊源,是由不同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是当今世界最普遍采用和具影响力的法律形式之一。不可否认的是,经过岁月漫长的洗礼,直至今日,制定法仍然以其强大的生命力存续、发展着,并且以它的生机与活力广泛存在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制定法在中国历史悠久,它作为中国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沿袭至今。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正是制定法自身的优越性与特定的民族和国家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 制定法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并非偶然,中国从古到今的制定法传统、英美法系判例制度一直的困难、中国与大陆法系相近的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及中国近代法律职业的状况都决定了中国对制定法的必然选择。当然,自进入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在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上,有融合的趋势。但笔者认为中国应当坚持制定法的道路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 鉴于国内外关于中国制定法的研究现状,本文在对制定法进行基本的概述和分析后,创造性地从中国对制定法的选择这一角度展开分析。本文从多个层次对中国制定法进行考察,论文跨越法史学、法理学、法哲学等多个领域,运用崭新的理论视角,对中国选择制定法的...
【文章来源】: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课题研究的意义和背景
2.2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第2章 中国制定法概述
2.1 制定法的概念
2.2 当代中国制定法
2.2.1 中国制定法渊源
2.2.2 中国现行法律的分类
第3章 基于西方两大法系和中国制定法比较之选择
3.1 英美法系的制定法
3.1.1 议会立法
3.1.2 授权立法
3.1.3 法典化和制定法汇编
3.2 大陆法系的制定法
3.2.1 立法
3.2.2 授权立法
3.2.3 法律解释
3.3 中国制定法与西方两大法系制定法之比较
第4章 基于中国制定法价值之选择
4.1 制定法的价值内涵
4.2 制定法的价值定位
4.3 制定法与现代法治
第5章 基于中国制定法背景之选择
5.1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历史传统
5.2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现实背景
5.3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当代要求
5.4 中国不应采用判例法制度作为主要制度
第6章 中国制定法的坚持与完善
6.1 确立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6.2 立足本国,走向世界
6.3 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6.4 适当引入判例法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制定法局限性与判例法借鉴[J]. 饶艾.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5)
[2]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潜规则——可供阅读的另类秩序[J]. 喻中. 现代法学. 2001(05)
[3]经验哲学之兴衰与中国判例法的命运[J]. 谢晖.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4)
[4]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J]. 王云霞. 比较法研究. 2000(02)
[5]法律不确定性及其思想渊源之演进[J]. 沈敏荣.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02)
[6]对判例法的几点思考[J]. 汪建成.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01)
[7]引入判例法机制作用谈[J]. 张从容. 现代法学. 1999(04)
[8]法的多元层次:理念法、制定法、习惯法[J]. 田成有,沈寿文,张鹤. 云南法学. 1999(03)
[9]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供求分析[J]. 王肃元,冯玉军. 甘肃社会科学. 1999(02)
[10]大陆法系法典法与普通法系判例法的社会适应力比较[J]. 董茂云. 法学家. 1998(04)
本文编号:3003457
【文章来源】: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课题研究的意义和背景
2.2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第2章 中国制定法概述
2.1 制定法的概念
2.2 当代中国制定法
2.2.1 中国制定法渊源
2.2.2 中国现行法律的分类
第3章 基于西方两大法系和中国制定法比较之选择
3.1 英美法系的制定法
3.1.1 议会立法
3.1.2 授权立法
3.1.3 法典化和制定法汇编
3.2 大陆法系的制定法
3.2.1 立法
3.2.2 授权立法
3.2.3 法律解释
3.3 中国制定法与西方两大法系制定法之比较
第4章 基于中国制定法价值之选择
4.1 制定法的价值内涵
4.2 制定法的价值定位
4.3 制定法与现代法治
第5章 基于中国制定法背景之选择
5.1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历史传统
5.2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现实背景
5.3 中国选择制定法之当代要求
5.4 中国不应采用判例法制度作为主要制度
第6章 中国制定法的坚持与完善
6.1 确立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6.2 立足本国,走向世界
6.3 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6.4 适当引入判例法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制定法局限性与判例法借鉴[J]. 饶艾.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5)
[2]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潜规则——可供阅读的另类秩序[J]. 喻中. 现代法学. 2001(05)
[3]经验哲学之兴衰与中国判例法的命运[J]. 谢晖.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0(04)
[4]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J]. 王云霞. 比较法研究. 2000(02)
[5]法律不确定性及其思想渊源之演进[J]. 沈敏荣.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02)
[6]对判例法的几点思考[J]. 汪建成.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01)
[7]引入判例法机制作用谈[J]. 张从容. 现代法学. 1999(04)
[8]法的多元层次:理念法、制定法、习惯法[J]. 田成有,沈寿文,张鹤. 云南法学. 1999(03)
[9]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供求分析[J]. 王肃元,冯玉军. 甘肃社会科学. 1999(02)
[10]大陆法系法典法与普通法系判例法的社会适应力比较[J]. 董茂云. 法学家. 1998(04)
本文编号:300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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