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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如何开

发布时间:2021-03-24 18:07
  <正>案例:丁某于2015年3月入职某公司,任制品部二组组长,双方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7年8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组织架构和各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其中,制品部二组与四组合并,经公司综合评估,决定由原四组组长刘某出任合并后的组长,丁某则调任制品部物料员,保留组长职级,原组长工资待遇不变。丁某拒绝调职,未前往新岗位工作。沟通未果后,公司多次给丁某下发限期到岗通知、书面警告,丁某依然拒绝到岗。2017年11月,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丁某的劳动合同。为了"惩罚"丁某,公司拒绝给其开具离职证明。丁某 

【文章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2020,(01)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09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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