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边际均衡论 ——经济法哲学
发布时间:2021-04-01 03:48
本文认为法是一种特殊的利益调节机制,是各种社会利益的一种边际均衡状态,法律是对这种均衡状态的理性抽象和总结性描述,社会利益的边际均衡状态是法存在的基础,各种社会利益的和谐共识是法稳定的前提。但是,这种均衡状态是运动的,运动的根源是社会需要结构和需要满足条件的不断变化。因此,法律源于法又不同于法。法律是时点性的总结和描述,离开了这一时点法律就必然要与法发生背离。这时,就必须对法律进行调整使它重新达到最佳边际均衡状态。法的调整必须是及时的但又不能是任意的,否则就会导致司法的不确定性,因此必须按照法的边际均衡倾向从事具体的法律调整。经济法是法边际均衡中的一极,它是为实现法的整体经济利益目标而建立的规范体系,它与其他法既是一个整体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立性。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法边际均衡论导论、法本质边际均衡论、法目标边际均衡论、法主体边际均衡论、法财产边际均衡论、法行为边际均衡论法、法责任边际均衡论和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8 个部分。 第一章法边际均衡论导论,旨在回顾与评价传统的法哲学思想,指出传统哲学思想和相关学科哲学思想中的问题,并最终提出法边际均衡论的概念。本人认为传统哲学思想中存在两大问题,一...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6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前言
一、本选题的研究价值
二、本选题的研究动机
三、本选题的研究动态
第一章 法边际均衡论导论
一、哲学中的均衡论
㈠中西方哲学均衡论
㈡传统均衡论的评价
二、相关的均衡理论
㈠相关学科的均衡论
㈡相关均衡论的评价
三、法学中的均衡论
㈠中西方法学均衡论
㈡法学均衡论的评价
四、法均衡论的概念
㈠本文的均衡论概念
㈡法的边际均衡理论
第二章 法本质边际均衡论
一、法的基本类型论
二、法的边际均衡论
㈠法的价值分析
㈡法的类型均衡
㈢边际均衡倾向
三、法的均衡方法论
㈠立法边际均衡论
㈡补法边际均衡论
㈢弃法边际均衡论
㈣修法边际均衡论
第三章 法目标边际均衡论
一、法的目标核心论
二、法的目标类型论
㈠法目标决定论
㈡法目标类型论
㈢法部门类型论
三、目标边际均衡论
㈠法本体边际均衡论
㈡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㈢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目标体系论
㈠经济法的目标论
㈡部门边际均衡论
第四章 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一、法主体本质属性论
㈠法主体基本类型论
㈡法主体本质属性论
二、法主体权义(权责)论
㈠法主体权利(权力)论
㈡法主体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㈣法主体传统理论的悖论
三、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㈠法主体利益抗衡论
㈡法主体抗衡决定论
㈢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主体性质论
㈠经济法主体普遍论
㈡经济法主体特殊论
第五章 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一、法财产本质属性论
㈠法财产基本类型论
㈡法财产本质属性论
二、法财产权义(权责)论
㈠法财产权利(权力)论
㈡法财产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㈣法财产传统理论的悖论
三、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㈠法财产客体均衡论
㈡法财产主体均衡论
㈢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财产性质论
㈠经济法财产普遍论
㈡经济法财产特殊论
㈢经济法财产均衡论
第六章 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一、法行为本质属性论
㈠法行为构成条件论
㈡法行为本质属性论
二、法行为权义(权责)论
㈠法行为权利(权力)论
㈡法行为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三、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㈠法行为目标均衡论
㈡法行为主体均衡论
㈢法行为客体均衡论
㈣法行为方式均衡论
㈤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行为性质论
㈠经济法行为普遍论
㈡经济法行为特殊论
㈢经济法行为均衡论
第七章 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一、法责任本质属性论
㈠法责任构成条件论
㈡法责任基本类型论
㈢法责任本质属性论
二、法责任归责原则论
㈠因果关系原则
㈡主观过错原则
㈢客观损害原则
㈣成本比较原则
三、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㈠法责任类型均衡论
㈡法归责原则均衡论
㈢法责任程度均衡论
四、经济法责任性质论
㈠经济法责任普遍论
㈡经济法责任特殊论
㈢经济法责任均衡论
第八章 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一、法程序本质属性论
㈠法程序构成条件论
㈡法程序基本类型论
㈢法程序本质属性论
二、法程序证明责任论
㈠本证证明责任论
㈡反证证明责任论
㈢证明程度标准论
三、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㈠法程序类型均衡论
㈡法证明责任均衡论
㈢法证明程度均衡论
四、经济法程序性质论
㈠经济法程序普遍论
㈡经济法程序特殊论
㈢经济法程序均衡论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112635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6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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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本选题的研究价值
二、本选题的研究动机
三、本选题的研究动态
第一章 法边际均衡论导论
一、哲学中的均衡论
㈠中西方哲学均衡论
㈡传统均衡论的评价
二、相关的均衡理论
㈠相关学科的均衡论
㈡相关均衡论的评价
三、法学中的均衡论
㈠中西方法学均衡论
㈡法学均衡论的评价
四、法均衡论的概念
㈠本文的均衡论概念
㈡法的边际均衡理论
第二章 法本质边际均衡论
一、法的基本类型论
二、法的边际均衡论
㈠法的价值分析
㈡法的类型均衡
㈢边际均衡倾向
三、法的均衡方法论
㈠立法边际均衡论
㈡补法边际均衡论
㈢弃法边际均衡论
㈣修法边际均衡论
第三章 法目标边际均衡论
一、法的目标核心论
二、法的目标类型论
㈠法目标决定论
㈡法目标类型论
㈢法部门类型论
三、目标边际均衡论
㈠法本体边际均衡论
㈡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㈢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目标体系论
㈠经济法的目标论
㈡部门边际均衡论
第四章 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一、法主体本质属性论
㈠法主体基本类型论
㈡法主体本质属性论
二、法主体权义(权责)论
㈠法主体权利(权力)论
㈡法主体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㈣法主体传统理论的悖论
三、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㈠法主体利益抗衡论
㈡法主体抗衡决定论
㈢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主体性质论
㈠经济法主体普遍论
㈡经济法主体特殊论
第五章 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一、法财产本质属性论
㈠法财产基本类型论
㈡法财产本质属性论
二、法财产权义(权责)论
㈠法财产权利(权力)论
㈡法财产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㈣法财产传统理论的悖论
三、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㈠法财产客体均衡论
㈡法财产主体均衡论
㈢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财产性质论
㈠经济法财产普遍论
㈡经济法财产特殊论
㈢经济法财产均衡论
第六章 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一、法行为本质属性论
㈠法行为构成条件论
㈡法行为本质属性论
二、法行为权义(权责)论
㈠法行为权利(权力)论
㈡法行为义务(职责)论
㈢法权义(权责)统一论
三、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㈠法行为目标均衡论
㈡法行为主体均衡论
㈢法行为客体均衡论
㈣法行为方式均衡论
㈤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四、经济法行为性质论
㈠经济法行为普遍论
㈡经济法行为特殊论
㈢经济法行为均衡论
第七章 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一、法责任本质属性论
㈠法责任构成条件论
㈡法责任基本类型论
㈢法责任本质属性论
二、法责任归责原则论
㈠因果关系原则
㈡主观过错原则
㈢客观损害原则
㈣成本比较原则
三、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㈠法责任类型均衡论
㈡法归责原则均衡论
㈢法责任程度均衡论
四、经济法责任性质论
㈠经济法责任普遍论
㈡经济法责任特殊论
㈢经济法责任均衡论
第八章 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一、法程序本质属性论
㈠法程序构成条件论
㈡法程序基本类型论
㈢法程序本质属性论
二、法程序证明责任论
㈠本证证明责任论
㈡反证证明责任论
㈢证明程度标准论
三、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㈠法程序类型均衡论
㈡法证明责任均衡论
㈢法证明程度均衡论
四、经济法程序性质论
㈠经济法程序普遍论
㈡经济法程序特殊论
㈢经济法程序均衡论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1126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112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