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典当买卖中的牙人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9 15:21
牙人,俗称经纪,在我国由来已久。它是交换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当商品交换需要有中间人的存在以便在买者和卖者之间起协调价格作用的时候,作为具有真正中介职能的专业性牙人出现了。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央集权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加强,牙人的中介职能逐渐得到扩大,以至于活跃在商品贸易流通的所有中间环节。牙人中介田宅典当买卖始于唐代,此后,宋朝“不抑兼并”,放弃对土地的限制,土地典当买卖空前频繁,政府对田宅买卖契约的征收契税成为丰沛的新财源。牙人在土地买卖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一部分本文着重介绍了牙人在土地典当买卖中的作用与职能。牙人在交易中所起的作用并不都一样,有时交易双方彼此相熟,直接协商交易,确定价格,一切谈好后,在立契时请一两位中间人在契约上签字,此时,牙人的作用只是证明这一笔交易。有时交易双方互不相识,由双方共同认识之人从中牵线搭桥,牙人的作用主要是介绍双方相识。但在大部分情形下,不管交易双方是否相识,都要通过牙人说合,讨价还价时由牙人传话,牙人参与交易过程,并在价格磋商中起很大作用。此外还有一种情形是牙人受卖方或买方委托,成为全权代理<WP=43>人。牙人的...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前 言
第一部分 牙人在土地典当买卖中的作用与职能
一、 牙人验证物业的所有权归属及典卖的合法性的责任
二、 牙人评议价格、寻找买主的责任
三、 牙人参与订立买卖契约的责任
第二部分 牙人在土地典当买卖中的消极因素
一、 估定成交价格不公
二、 订立交易契约不实
三、 过割赋税不实
结 语
注 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 记
本文编号:3147805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提要
前 言
第一部分 牙人在土地典当买卖中的作用与职能
一、 牙人验证物业的所有权归属及典卖的合法性的责任
二、 牙人评议价格、寻找买主的责任
三、 牙人参与订立买卖契约的责任
第二部分 牙人在土地典当买卖中的消极因素
一、 估定成交价格不公
二、 订立交易契约不实
三、 过割赋税不实
结 语
注 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 记
本文编号:314780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147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