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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故意杀人罪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24 18:12

  本文关键词:中美故意杀人罪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古往今来,故意杀人罪在各个国家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该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由于中美两国的法律文化不同及两国故意杀人罪的概念、立法风格不同,导致了两国故意杀人罪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侧重有所差异。首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故意杀人罪的立法设置中量刑区间较大,类似案件量刑差距较大,犯意悬殊的犯罪人量刑却相当,以致立法与现实脱节,往往出现法院判决虽然表面合理合法但实质有违公平正义,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情况。究其原因,我国现行《刑法》对该罪的立法中犯罪成立体系规定较粗糙,内部缺乏系统性,导致了罪状简单、类型单一,设置不够精细,缺乏可操作性,以致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充满了恣意。同时,犯罪成立体系静态有余而动态不足,对指控故意杀人罪的要件的规定具有较大地裁量区间,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要件缺乏规定,仅仅在《刑法》总则中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规定,缺乏罪轻的辩护要件,使得司法实践中法官难以对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或不构成较重的故意杀人罪的案件进行恰当地裁判。我国所谓的四要件对故意杀人罪成立与否进行评价后,本应意味着故意杀人罪成立与否的法律评价阶段已宣告终结,但根据我国《刑法》违法阻却事由的规定应当对故意杀人罪成立与否再次进行评价,以排除不属于犯罪的情形。这意味着我国四要件作为评价犯罪成立与否机制的地位不明,在犯罪成立体系之外再用违法阻却事由等要素对本应由四要件评价的来实质评判犯罪是否成立,与四要件的犯罪成立体系相比,其逻辑不顺。再次,故意杀人罪的立法混乱,大量拟制型的故意杀人罪及本应直接评价为故意杀人罪的行为而评价在其它罪中“致人死亡”的特定犯罪杂乱无章地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缺乏系统性,不能形成故意杀人罪的体系,导致无法根据犯意对故意杀人罪进行系统化地整合,类型化、层次化地划分,在量刑上不能合理的根据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限定某一类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区间,以保障罪责刑相适应及实践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上述问题使得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案例时有发生。最后,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忽略了程序正义,对民众权益的保障问题突出,民众缺乏对《刑法》可预测性,罚不当罪、“民意”绑架审判、“有关”机关干预审判、疑罪从轻甚至疑罪从有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本文意在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基础,对中美故意杀人罪进行全面地对比研究,以中美两国故意杀人罪的概念、立法风格、文化差异、故意杀人罪成立体系为路径,比较分析两国故意杀人罪的相同之处及不同点,借鉴美国故意杀人罪的长处,弥补我国故意杀人罪的不足,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力求实现对故意杀人罪集中地、系统地、类型化地研究,层次性地整合、对比。最终实现将我国故意杀人罪成立体系由四要件体系修正为包括指控要件与辩护要件、入罪机制与出罪机制两个层次的体系,将故意杀人罪的立法设置为具有集中化、系统化与阶梯化的特征,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和可预测性,践行量刑规范化和法治化,通过引导人们的文化理念推动立法的进步,推动我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朝着可操作性、合理化转化,使该罪的立法蕴含捍卫人民权益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 比较研究 成立体系 类型设置 文化差异
【学位授予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71.2;D924.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2
  • 导论12-18
  • 一、研究现状综述12-15
  • (一) 国内研究状况12-14
  • (二) 国外研究状况14-15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15-16
  • 三、创新之处16-17
  • (一) 研究视角新颖16
  • (二) 本研究的内容新颖16-17
  • 四、研究的方法17-18
  • (一) 文献分析法17
  • (二) 比较研究方法17
  • (三) 个案实证研究方法17-18
  • 第一章 中美故意杀人罪概述18-27
  • 一、中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差异19-21
  • (一) 美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具体类型19-20
  • (二) 我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具体内容20-21
  • 二、中美故意杀人罪的立法风格差异21
  • (一) 美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风格21
  • (二) 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风格21
  • 三、中美文化差异是两国故意杀人罪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21-27
  • (一) 文化对我国故意杀人罪立法的影响22-23
  • (二) 法律文化对美国故意杀人罪立法的影响23-27
  • 第二章 中美故意杀人罪立法系统的差异27-46
  • 一、美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27-41
  • (一) 蓄意谋杀罪(intent-to-kill murder)27-29
  • (二) 故意重伤谋杀罪(intent-to-do-serious-bodily-injury murder)29-30
  • (三) 重罪——谋杀罪(felony-murder)30-35
  • (四) 极端轻率谋杀罪(depraved-heart murder)35-38
  • (五) 激情杀人(heat-of-passion voluntary manslaughter)38-40
  • (六) 《模范刑法典》中的故意杀人罪40-41
  • 二、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现实分析:现状与缺陷41-46
  • (一) 我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现状41-43
  • (二) 我国故意杀人罪的立法优点与缺陷43-46
  • 第三章 中美故意杀人罪成立体系的异同46-63
  • 一、中美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体系的相似之处46
  • 二、中美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体系的不同点46-63
  • (一) 主观方面的不同46-52
  • (二) 犯罪主体不同52-54
  • (三) 客观方面不同54
  • (四) 因果关系中断的介入因素与故意杀人罪的定罪54-55
  • (五) 辩护理由在定罪中的作用不同55-56
  • (六) 故意杀人罪的等级、类型与刑罚不同56-58
  • (七) 犯罪成立体系的不同58-63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故意杀人罪之我见63-71
  • 一、故意杀人罪成立体系的修正63-67
  • (一) 修改故意杀人罪成立体系64-65
  • (二) 明确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要件与辩护要件65-67
  • 二、故意杀人罪立法的集中化、类型化、阶梯化67-71
  • (一) 故意杀人罪立法的集中化67-68
  • (二) 故意杀人罪立法的类型化68
  • (三) 故意杀人罪立法的阶梯化68-71
  • 结语71-72
  • 参考文献72-79
  • 一、国内著作72-76
  • (一) 著作类72-73
  • (二) 论文类73-75
  • (三) 学位论文75-76
  • 二、港台图书及外国译著76
  • 三、外文图书76-79
  • 致谢79-80
  • 附录: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80-81
  • 附件81-8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利子平;詹红星;;“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之质疑[J];法学;2006年05期

2 陈瑞华;;留有余地的判决——一种值得反思的司法裁判方式[J];法学论坛;2010年04期

3 赵秉志,刘志伟;精神障碍者犯罪之刑事责任若干问题研究[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1期

4 陈瑞华;程序价值理论的四个模式[J];中外法学;1996年02期

5 龙宗智;论我国刑事庭审方式[J];中国法学;1998年04期

6 孙万怀;李春燕;;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标准规范化的实证考察[J];政治与法律;2012年09期

7 郝川;;“疑罪从无”的当代命运与规则要义[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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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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