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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锟“贿

发布时间:2021-07-11 22:19
  直系在大选期间给国会议员发放出席费并开具5000元支票,难免"贿选"嫌疑。但要认定曹锟触犯了刑律尚须考虑以下因素:(一)发放出席费的始作俑者是谁?(二)议员历年欠薪达5000余元,在此前提下发放与所欠薪俸等额的支票且无附加条件可否作为"贿选"证据?(三)总统预选未达法定人数的控告材料在证据链上可否衔接?(四)检举方与嫌疑人处于敌对关系,且私下承认一直在"设计破坏"大选,有无提供伪证的可能?(五)舆论对曹锟"贿选"的指控真假参半,可否尽信?(六)检察机关未对当事人提起公诉,原因何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知,由于相关举证存在瑕疵,曹锟"贿选"尚难视为法律意义上的结论。 

【文章来源】:历史研究. 2012,(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2 页


本文编号:327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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