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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及可继承性

发布时间:2021-08-05 06:58
  冷冻胚胎是法律上的物,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权利的外观和内容、保护方式、取得等方面来看,当事夫妻对冷冻胚胎所享有的权利应是一种债权,其具有与其他债权不同的人身属性、且其继承蕴藏着诸多法律和道德风险,因而这种债权具有不可继承性。处理冷冻胚胎案件应避免个案特殊化所带来的普遍风险。 

【文章来源】:医学与法学. 2020,12(01)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无锡冷冻胚胎案”及其简析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要旨(1)
    (二)案例简析
二、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一)学界三种学说
        1.“主体说”。
        2.“客体说”。
        3.“折中说”。
    (二)笔者的观点
        1. 冷冻胚胎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 不宜将冷冻胚胎特殊化。
        3. 夫妻对其冷冻胚胎所享有的权利是债权。
三、冷冻胚胎的可继承性分析
四、结论
    (一)冷冻胚胎是法律上的物
    (二)当事夫妻对其冷冻胚胎所享有的权利是债权
    (三)当事夫妻所享有的债权不具有可继承性
    (四)谨防法律和道德风险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兼评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J]. 牛立夫.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06)
[2]澳门法视角下的冷冻胚胎继承[J]. 胡守鑫.  医学与法学. 2015(04)
[3]夫妻间冷冻胚胎处理难题的法律解决[J]. 孙良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5(01)
[4]论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及保护——围绕宜兴失独老人胚胎争夺案展开[J]. 浦纯钰.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06)
[5]人的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及其继承问题[J]. 杨立新.  人民司法. 2014(13)
[6]体外受精胎胚的法律地位研究[J]. 徐国栋.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5(05)



本文编号:33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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