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四帽”新政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1-08-25 01:37
2018年末中国足协颁布的"四帽"新政包括了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转会帽的内容,引发了国内外舆论热议,具有较大的法理检视价值。从行业自治与国家法治的关系出发,中国足协作为"四帽"新政的制定主体具备合法性。从公司法的视角出发,注资帽为职业足球俱乐部公司治理的应有之义。从竞争法的视角出发,四帽新政与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并不冲突,但若干规则值得细化修正。从劳动法的视角出发,转会帽和作为罚则的引援限制涉嫌违反就业平等权。中国足协力图进行职业联赛财政平衡的改革值得肯定,但在政策的细化、可操作程度和内部治理的合比例原则程度上,还有修正空间。
【文章来源】:体育与科学. 2019,4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中国足协的“四帽”新政
2 中国足协作为“四帽”新政制定主体的合法性问题
3“四帽”新政涉及的公司法问题
4“四帽”新政涉及的竞争法问题
5“四帽”新政涉及的劳动法问题
6 结论
本文编号:3361124
【文章来源】:体育与科学. 2019,4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中国足协的“四帽”新政
2 中国足协作为“四帽”新政制定主体的合法性问题
3“四帽”新政涉及的公司法问题
4“四帽”新政涉及的竞争法问题
5“四帽”新政涉及的劳动法问题
6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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