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
发布时间:2021-09-08 16:26
<正>【裁判要旨】判断合同仲裁条款所约定的仲裁机构是否因约定不明而应属无效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客观分析当事人约定仲裁条款时的本意,并据此判断仲裁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约定由"某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即便该市有多家仲裁机构,只要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能够确定唯一的仲裁机构,应当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仲裁行为的基本属性
二、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本案合同仲裁条款效力司法审查的逻辑思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仲裁协议中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认定[J]. 牛鹏.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1(02)
本文编号:3391110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1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仲裁行为的基本属性
二、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本案合同仲裁条款效力司法审查的逻辑思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仲裁协议中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认定[J]. 牛鹏.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1(02)
本文编号:339111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391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