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史论文 >

简论中国近代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1-10-28 23:13
  财产权尤其个人财产权的状况是社会的镇静剂和粘合剂。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既要对一个国家的基本的财产关系状况进行总结式的概括,又要对一个国家的财产关系的发展提出一个预示的指引方向,这都需要通过财产权制度包括个人财产权制度的规定来实现。本文通过对中国近代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历史回顾和法律分析,以求得出对今天法治建设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教训。第一部分探讨中国近代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相关问题。通常情况下,财产权是指对于某财物的用各种合法方式占有、享用、支配的权利。由于财产权体现资源的稀缺性,所以要求法律尤其是宪法对财产权进行准确的界定和严格的保障。在对财产权的界定上,按照西方传统,所谓的财产权就是私有财产权,私有财产权就是个人财产权。在我国很多的法律著作中,财产权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制度来界定的,公民财产权就是个人财产权,以区别于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宪法中的个人财产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在宪法中体现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和“国家的经济制度”两个部分。本文的时限为鸦片战争至解放战争结束。本文不论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中关于个人财产权保护的规定。近代宪法...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 言
第一部分 中国近代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相关问题
    一、 个人财产权的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财产权的概念
        (二) 宪法中的个人财产权与私有财产权和公民财产权
        (三) 宪法中的个人财产权与人权
        (四) 个人财产权的内容在宪法中的体现
        (五) 近代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时间划定
    二、 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起源和在近现代的发展演变
    三、 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四、 中国近代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思想准备
第二部分 近代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演变
    一、 清末“预备立宪”前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雏形
    二、 清末“预备立宪”--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开始
        (一) “预备立宪”的开始
        (二) 《钦定宪法大纲》第一次规定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三) 《十九信条》的“疏忽”
        (四) 预备立宪中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不足和原因
        (五) “预备立宪”中个人财产权宪法保护的意义
    三、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一) 《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三)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积极意义
    四、 北洋政府时期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一) 《天坛宪草》对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二) 《中华民国约法》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三)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前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四)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对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五) “十四年宪草”对个人财产权保护规定的扩展
        (六) 省宪运动和“联省自治”中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五、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一)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之前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二)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三) 《五五宪草》对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四) 《中华民国宪法》--近代个人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终曲
第三部分 结论分析
参 考 文 献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试论我国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D]. 赵华.中国政法大学 2003



本文编号:346349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46349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c17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