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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过”与“重罪过”:元代的诉讼分类与司法秩序

发布时间:2021-10-31 21:46
  元代刑名与婚田钱债等诉讼有着明显区别,但二者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更多是统一在公权裁决下的轻重、大小之别,即所谓的"轻罪过"与"重罪过"。相应的,元代司法制度中不同案件的诉讼程序亦没有严格区分,而是在某些环节有所差异,以及在审级制度下形成的"自理"与"奏报"的潜在分离。但在地方官员的司法实践中,不同诉讼案件又展现出相比制度设计更为明显的差异。从制度设计到现实司法秩序,元代的诉讼分类展现出十分复杂的图景,同时对明清时期有着重要影响。 

【文章来源】:江西社会科学. 2019,3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元代的诉讼分类方式及其制度
    (一) 诉讼分类方式
    (二) 元代诉讼分类的制度设计
二、重罪过:依法审断与“畏刑名之错”
    (一) 依法审断及其困境
    (二) “畏刑名之错”的应对策略
三、轻罪过:以止争为中心的多样化实践
    (一) 调解息讼
    (二) 判决中的多重依据
    (三) 自由裁量下的“曲法伸情”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官、民与法——元代判决离婚的制度与实践[J]. 郑鹏.  古代文明. 2015(04)
[2]明清州县细故案件审理的法律史重构[J]. 俞江.  历史研究. 2014(02)
[3]蒙元帝国与13-14世纪的中国社会秩序[J]. 李治安.  文史哲. 2013(06)
[4]词讼与案件:清代的诉讼分类及其实践[J]. 邓建鹏.  法学家. 2012(05)
[5]《大元通制》到《至正条格》:论元代的法典编纂体系[J]. 刘晓.  文史哲. 2012(01)
[6]刑民之分与重情细故:清代法研究中的法及案件分类问题[J]. 里赞.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8(12)
[7]从“自理”到“宪律”:对清代“民法”与“民事诉讼”的考察——以《刑案汇览》中的坟山争讼为中心[J]. 张小也.  学术月刊. 2006(08)
[8]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可能前景:超越西方,回归本土?[J]. 徐忠明.  政法论坛. 2006(01)
[9]《大元通制》渊源考辨[J]. 曾代伟.  现代法学. 2003(01)
[10]元代民事审判制度研究[J]. 胡兴东.  民族研究. 2003(01)



本文编号:346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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