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易习惯、条理在民初民事代理事实认定中的作用——以大理院民国三年上字第182号货款纠纷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1-11-16 17:43
民初大理院在认定交易过程中的当事人之行为是否属于现代民法意义上的民事代理时,没有局限于现代民法条理的表面形式,而是参照交易习惯和交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来认定案件事实。在这一前提下,大理院采用现代民法条理重新结构了中国传统的"民事交易"和"民事代理"关系。从大理院民国三年上字第182号货款纠纷一案的裁判中可以看到,在社会转型时期,当事人的私权意识并不一定只能通过形式合法的方式予以认可和保护,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想的交易模式与中国现实的交易事实之间还存在着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在一定时期内影响着案件的公正裁判。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19,(1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大理院民国三年上字第182号康某与马某货款纠纷一案及其争议
(一)基本案情
(二)判决结果及理由
二、民法条理对于民事代理事实的规范以及习惯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一)大理院对于系争事件的法律判断及其依据
(二)交易习惯在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三)民事代理事实的判断机理与规范选择之意义
三、从本案裁判看民初私权意识的觉醒与民初大理院对此的回应
(一)从本案的裁判看当事人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
(二)从本案的裁判看民初司法机关对于私权的尊重和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明清时代的“中人”与契约秩序[J]. 王帅一. 政法论坛. 2016(02)
[2]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之区分——兼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J]. 赵磊. 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05)
[3]略论民事习惯在民初司法中的作用[J]. 张生. 人文杂志. 2001(04)
[4]平等·自由·公平·信用:加入“WTO”后我国的民法原则[J]. 江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0(06)
博士论文
[1]民国初期民法的近代化[D]. 张生.中国政法大学 2000
本文编号:3499286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19,(1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大理院民国三年上字第182号康某与马某货款纠纷一案及其争议
(一)基本案情
(二)判决结果及理由
二、民法条理对于民事代理事实的规范以及习惯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一)大理院对于系争事件的法律判断及其依据
(二)交易习惯在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三)民事代理事实的判断机理与规范选择之意义
三、从本案裁判看民初私权意识的觉醒与民初大理院对此的回应
(一)从本案的裁判看当事人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
(二)从本案的裁判看民初司法机关对于私权的尊重和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明清时代的“中人”与契约秩序[J]. 王帅一. 政法论坛. 2016(02)
[2]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之区分——兼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J]. 赵磊. 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05)
[3]略论民事习惯在民初司法中的作用[J]. 张生. 人文杂志. 2001(04)
[4]平等·自由·公平·信用:加入“WTO”后我国的民法原则[J]. 江平.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0(06)
博士论文
[1]民国初期民法的近代化[D]. 张生.中国政法大学 2000
本文编号:349928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499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