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责任重,火灾后果依法惩
发布时间:2022-07-19 11:27
<正>一、经营主体须尽职,防火措施应完善案例:2015年4月,李某与其家属到位于某市某村一带的山地进行扫墓祭祖。期间,李某没有注意用火安全,引发该山地树木起火燃烧,后经当地村民和相关人员扑救,大火熄灭。发生火灾的涉案山地属于崔某承包经营使用。2012年8月崔某与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山地租赁合同》,约定经营范围为某村特定范围内的山地,总面积75亩,联队预留25亩,用于村民葬山坟,崔某实际租赁面积约为50亩。因本次山火造成崔某的财产损失,鉴于李某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故双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经营主体须尽职,防火措施应完善
二、防火期内禁用火,发生火灾担刑责
三、政府监管要到位,突发火灾启预案
本文编号:366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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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主体须尽职,防火措施应完善
二、防火期内禁用火,发生火灾担刑责
三、政府监管要到位,突发火灾启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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