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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重刑辨析

发布时间:2022-10-21 14:20
  就刑法体系而言,《大明律》较《唐律》并非"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且明初重典治吏失败的原因也不是由于其无视正常法制或像沈家本所说的"威竭而不振",而是缘于"明刑弼教"引出的君权的膨胀。由此带来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结构的扩张和恶化。权力的滥用将本来就制定的不科学的重典引向恶化,导致了重刑改革的失败。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明初重刑论综述
    (一) 明初法制概述
    (二) 明初法轻重之辩
        1. 两个理论误区
        2. 轻重之标准
二、《大明律》轻重之比较研究
    (一) 《大明律》规则内容较《唐律》重者
    (二) 《唐律》规则内容较《大明律》重者
三、明大诰概览
四、明初重典治吏失败原因探究
    (一) 明刑弼教
    (二) 明初吏治分析



本文编号:369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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