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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法律变革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03 07:08

  本文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法律变革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金融监管 金融服务局 2009年《银行法》


【摘要】:金融市场对经济有着巨大的推动力,为社会创造的巨大财富可谓是有目共睹。但是其在运行中也不可避免的对经济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危机产生的原因部分来源于近十年金融市场发展出的新特点。这些特点使得金融体系内的各个部分联系的比以往更加的紧密,由此导致了系统性风险的出现,并导致危机轻易的蔓延。因此,考虑到金融体系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以及其已经或可能带来的严重问题,设计出一个能有效运行的监管制度以确保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的存在,就成为了全球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而英国则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走在了最前沿。分析英国具体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并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建议是本文的目的之所在。 本文主要采用如下研究方法,首先,实证分析方法即个案的分析着手,通过对个案的分析论证各种监管措施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积极影响。其次,语义分析方法。通过查找资料分析词语的含义,比如“金融稳定”一词,若不了解其内涵就无法正确的采取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第三,比较的方法。不仅包括对改革前后具体制度的比较,也包括对监管理念以及实践的比较。最后采用了历史考察的方法。具体用于考察英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以及改革的缘由,有助于更准确的了解改革措施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本文的逻辑结构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1997年改革后的英国金融监管体系。这次改革最主要的成就是建立了金融服务局,彻底改变了英国金融监管的格局,即由分业监管变为混业监管。金融服务局成为英国金融业唯一的监管者。但是这一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数年的逐渐整合而完成的。同时,混业监管体系的最终形成也是由英国的金融监管历史所促成的。 改革后的金融服务局由《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授予权力,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机构。主要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并有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但是,以金融服务局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并未没有缺憾。相反,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可能会遭遇难以落实的困难。 第二部分,分析了2007年以来改革的重点一新《银行法》。由于在此次金融危机中,银行业是受到重创的行业,而其又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对经济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银行法》的设计和颁布成为了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最主要的改变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在危机出现前预防银行破产、出现危机时有效解决破产的金融机构以及改进危机后实施补偿的框架。 首先是加强金融稳定来预防银行破产。主要表现在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加强英格兰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保证金融市场中的流动性以及建立一个监督银行同业支付系统的新监管体制。其次,在法律中规定了一个永久性的、均衡的特别解决机制,来处理破产的银行以及房屋建筑协会。最后,存款人作为银行最主要的利益相关人,其利益在金融服务补偿计划中得到了强化保护。 第三部分,主要围绕金融市场改革中的其他措施进行讨论。具体包括加强金融服务局的职能,对其指导原则和具体的监管方针进行了改变,强化对审慎监管的关注。其次,重点监控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司,以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出现。最后重点管理系统风险,以维护金融稳定。 但是这三方面的改革还不足以保证一个健康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出现,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的参与者也应该在监管体系中承担自己的职责。因此,如何宣传监管体系和金融服务产品,扩大消费者的参与也是金融监管改革中重要的一环。 第四部分主要是围绕英国金融各界对改革的反响展开讨论。银行业、保险业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团体对同一措施往往有着不同的见解和考量。主要体现在对金融稳定、金融服务补偿计划以及审慎监管上。其不同的态度主要体现了其背后不同的利益因素。 最后一部分主要是通过以上对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分析,提出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的一些建议。不论采取哪种监管体系和模式,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个明确的监管理念作为指导,有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最后在具体的执行上一定要明确各部门的分工与协作,使具体的措施能够最终得到落实。
【关键词】:金融监管 金融服务局 2009年《银行法》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56.1;DD912.28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一、1997年英国金融监管法律改革12-16
  • (一) 英国金融监管法律改革的缘由12-13
  • (二) 英国金融监管法律改革的具体措施13-15
  • (三) 对英国金融监管法律改革的评价15-16
  • 二、深化1997年改革的新举措之颁布2009年《银行法》16-24
  • (一) 2009年《银行法》出台背景16-17
  • (二) 2009年《银行法》的新规定17-24
  • 三、深化1997年改革的其他主要新举措24-33
  • (一) 强化监管机构和审慎监管方法24-28
  • (二) 关注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司以减少潜在的危机28-30
  • (三) 管理系统风险维护金融稳定30-33
  • 四、英国金融界对改革主要措施的反响33-37
  • (一) 积极支持加强金融稳定33-34
  • (二) 欢迎金融服务补偿计划34-35
  • (三) 质疑加强宏观审慎监管35-37
  • 五、英国金融监管法律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7-40
  • (一) 明确监管理念和价值导向37
  • (二) 重视制度建设和完善法律体系37-38
  • (三) 明确各监管部门的分工与职责38-40
  • 结语40-41
  • 注释41-47
  • 参考文献47-51
  • 作者简介51-52
  • 后记52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徐承志;英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研究与借鉴[D];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

2 秦飞;现行英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山西大学;2013年


  本文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法律变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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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1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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