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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背后的企业商誉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7 11:30

  本文关键词:“王老吉”商标案背后的企业商誉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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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有着中国商标第一案之称的“王老吉”商标纷争在法学界掀起了一股关于商标许可使用制度的研究高潮。“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最后以广药集团胜诉告终,加多宝隶属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但是,“王老吉”商标品牌认可度产生的基础正是它的商誉,即多年以来逐渐累积起来的良好群众口碑和品牌价值,而非仅仅是国家授权的商标注册行为,王老吉商标商誉的建立,应当主要归功于鸿道集团,鸿道集团才是“王老吉”商标价值的主要创造者。本文主要探讨商标与商誉之间究竟体现的是内与外不可分离的关系,还是两者并不是时刻如影随形,尤其是在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形下,被许可企业创造的商誉更多的是与企业本身紧密联系,而不是与被许可使用的某个商标不可分离。笔者试从对商标与商誉关系的研究入手,得出商标与商誉不必如影随形的结论,被许可企业在停止使用商标后,理论上仍掌握着自身创造的商誉。另外,当商标所承载的商誉的创造者与商标权的所有者不统一时,只有对实际创造者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给予承认和保护,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因此,现行的一系列商标法上的法律法规还需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鼓励和维护诚实信用,确保商标领域的公平,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王老吉”商标纠纷案的整个过程,裁定结果显示最后以广药集团胜诉告终,加多宝隶属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将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个结果随即在法学界掀起了一股关于商标许可使用制度的研究高潮。笔者接着引出文章的核心问题之一,当商标所承载的商誉的创造者与商标权的所有者不统一时,应如何权衡双方的关系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文章第二部分针对“王老吉”商标案中的商标被许可方鸿道集团的失与得,介绍了加多宝隶属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在纠纷后一方面虽丧失了商标使用权,但另一方面也获得了极高的市场认可度。笔者从鸿道集团是“王老吉”品牌价值的直接缔造者和分析鸿道集团成功的途径两个角度出发,通过具体案例引出商标与商誉的关系这一文章最核心问题,对文章的后面两个部分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文章第三部分分别分析商标与商誉,笔者首先分析商标权,从商标权的产生机理以及知名商标装潢权与商标权的界限两个问题入手,得出商标的价值源泉并非“发明"商标或进行登记的法律行为,而是企业在商业交易中对商标的使用这一结论。文章紧接着分析商誉权,通过商誉的概念、商誉的主要特征、商誉是商标保护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核心这三个方面进行探究,以更详细地为文章第四部分分析两者的关系作好铺垫准备。 文章第四部分是商标与商誉的关系问题,笔者首先分析商标之于商誉,得出商标是商誉的载体,商标的价值在于其所承载的商誉这一结论。紧接着文章研究商誉之于商标,笔者认为商誉不仅与商标相辅相成,还与企业紧密相连。最后分析企业商誉与商标不必如影随形,应当摆脱商标必须与商誉不可分离的主张,呼吁人们走出传统观念的误区。 文章第五部分重点分析商誉与商标关系的问题有何法律意义。笔者通过结合当前学者的研究成果探索在司法实践中合理运用补偿法则与添附制度,对商标权的有形权利与商誉这样的无形权利的冲突纠纷解决起到积极作用,试图给今后类似广药与鸿道集团的商标权纠纷的司法解决以相关参考。 文章第六部分是结语。笔者对文章每个部分进行小结,并再次结合“王老吉"商标案重新强调了分析得出的结论,即商誉不仅与商标相辅相成,还与企业紧密相连,应当摆脱商标必须与商誉不可分离的主张,企业商誉与商标不必如影随形。笔者还对文章结论做了进一步延伸,呼吁企业应在经营活动中维护诚实信用,以确保商标领域的公平,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王老吉 商标 商誉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0.5;D923.43
【目录】: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8
  • 引言8
  • 一、问题的引出:“王老吉”商标案8-9
  • (一) 商标许可纠纷始末8-9
  • (二) 裁定处理结果9
  • 二、鸿道集团的失与得9-11
  • (一) 鸿道集团丧失商标使用权及其现实原因9-10
  • (二) 鸿道集团获得极高的市场认可度10-11
  • 三、商标与商誉11-16
  • (一) 商标权11-13
  • (二) 商誉及商誉权的概念和特征13-16
  • 四、商标与商誉的关系16-22
  • (一) 商标是商誉的载体16-17
  • (二) 商标与商誉的结合17-19
  • (三) 企业商誉与商标不必如影随形19-22
  • 五、讨论商誉与商标的关系的法律意义22-25
  • (一) 商标转让时商誉的归属22-23
  • (二) 合理化设想23-25
  • 六、结语25-27
  • 参考文献27-29
  • 致谢29-3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9条

1 杨叶璇;保护商标权的精髓是保护合法使用[J];中华商标;2005年01期

2 彭学龙;;商标转让的理论建构与制度设计[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3期

3 彭学龙;;试论商标权的产生机理[J];电子知识产权;2006年06期

4 黄汇;;商标权自由转让的合理性——兼谈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J];电子知识产权;2008年03期

5 杨叶璇;;商标权的客体应当是商标所承载的商誉——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年03期

6 刘晓春;;商标注册人与使用人分离时的利益冲突与解决途径 从“王老吉”商标之争说开去[J];电子知识产权;2012年06期

7 于连超;;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增值利益分配的理论分析——由“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引发的思考[J];中华商标;2012年12期

8 谢奕;;浅析商标权与商标在先使用权之权利冲突[J];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20期

9 于新循;;商誉及商誉权之法律归位分析[J];求索;2007年03期



本文编号:63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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