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讼师法律地位探析
发布时间:2017-09-20 19:41
本文关键词:中国古代讼师法律地位探析
【摘要】:讼师是中国古老的职业,在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泱泱大国里,其产生、发展都有自身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的为政者或法律的视野中,讼师往往被认作是挑拨诉讼、扰乱社会之徒。法律对讼师有一些规定,其中主要是限制性规定,而涉讼的当事人则需要讼师帮助其解决纠纷。讼师生存于法律的夹缝之中,并长期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这也说明其存在有着客观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讼师处于一种不合法、不公开的状态,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法律地位极为低下。 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讼师职业的概述,包括讼师职业的形成、发展和职业的主要内容。最早有记载的讼师是春秋时期的郑国大夫邓析,经过各个朝代的发展,活跃在民间的讼师队伍不断壮大,活动也更加普遍。讼师职业的主要内容是为当事人代写诉状、提供诉讼咨询、与官府交涉,这对中国古代的法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司法活动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第二部分是从两个方面分析讼师的法律地位。一是各朝法律对讼师的规定,其中主要是限制性规定,从源头上打击讼师。二是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政府官员也千方百计打压讼师,以减少本地诉讼。 第三部分从三个方面分析讼师法律地位低下的成因。一是以“助讼”、“挑讼”为职业的讼师,其产生和存在与统治者所倡导的“息讼”、“无讼”主流法律观念严重背离。二是中国古代的司法体制根本不容控辩双方对抗的诉讼格局存在,但讼师却以辩护的身份一直活跃在司法实践当中,干扰了国家司法秩序,因而为官府所痛恨。三是分析讼师的构成,其队伍良莠不齐,当中确实存在一些道德素质很低、拨弄是非的小人。本文在整个分析过程中,结合史料进行详述,使得整个论述具体而详实。
【关键词】:讼师 法律地位 原因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9;D925
【目录】:
- 内容摘要6-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1
- 一、 讼师职业的发展及其内容11-20
- (一) 讼师职业的发展11-13
- (二) 讼师业务的主要内容13-20
- 二、 讼师的法律地位20-26
- (一) 各朝法律对讼师的规定20-22
- (二) 司法实践中讼师的境遇22-26
- 三、 讼师法律地位低下的成因26-35
- (一) 讼师业务与“无讼”精神严重背离27-28
- (二) 讼师干扰国家司法秩序28-31
- (三) 讼师构成复杂,素质低下31-35
- 结语35-36
- 参考文献36-3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贺卫方;;中国司法传统的再解释[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02期
2 林乾;讼师对法秩序的冲击与清朝严治讼师立法[J];清史研究;2005年03期
3 公丕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义务本位[J];学习与探索;1991年06期
,本文编号:8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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