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0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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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资本缴纳制度是公司资本形成中的关键一环,相比一次性实缴制,目前我国实行的分期缴纳制给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顺应了国际潮流。然而自我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引入资本分期缴纳制度以来,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笔者以我国《公司法》中有关资本缴纳的规定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法解释学方法等,肯定了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合理性;并在全文讨论的基础上,对我国有关资本缴纳法律制度不完善之处,给出完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一共有三章: 第一章资本分期缴纳的合理性分析本部分从三个角度分析了资本分期缴纳的立法缘由,肯定其存在的合理性。首先,资本分期缴纳制度作为一项独立机制,具有降低公司设立和增资成本、吸引投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功能。其次,从传统资本制分类的内涵及趋势来看,现代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是从管制走向自由,相对过去的实缴制,资本分期缴纳是符合这一理念的。最后,结合我国引入资本分期缴纳制的理论和实践背景,说明确立资本分期缴纳是我国公司立法的必然性选择。 第二章我国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分析和完善本部分立足于我国现行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不合理及未完善之处提出建议。对于资本分期缴纳的适用范围,从制度设立宗旨和利益平衡的角度考量,提出了分期缴纳适用的公司类型和适用阶段。在分期缴纳机制的运行阶段,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东超期出资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仅指两年最长期限,不包括公司章程的出资时间安排。另外,阐述了出资催缴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和制度设想。最后是关于尚未完全出资股东股权的界定问题,笔者认为分期缴纳情形下,除分红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应按实缴比例行使外,其他股权一律按股东认缴出资比例计算。 第三章分期缴纳机制下的股东出资责任研究这部分内容实际上也是对我国资本缴纳制度规定的完善,但因其重要性,笔者另立一章阐述。本章以责任对象为划分标准,分别阐述了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每一节又分别从责任基础及责任承担方式来考察,提出股东间违约责任仅适用于公司不成立的情形,违约责任的基础在于投资人间的合伙关系。股东向公司承担的责任性质因发起人和认股人身份而不同,发起人承担的是法定责任,认股人是违约责任;但两者承担出资责任的方式都包括了补缴、差额填补、失权和损害赔偿。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分为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前者为公司设立出资瑕疵导致设立无效时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后者是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未缴资范围内的补充清偿责任。
【关键词】:分期缴纳 催缴机制 股权界定 出资责任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1
- 第一章 资本分期缴纳的合理性分析11-21
- 第一节 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价值分析11-15
- 一、 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独立地位11-14
- 二、 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功能14-15
- 第二节 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符合现代公司法的价值导向15-18
- 一、 现代公司法修正的制度背景——公司资本制类型化梳理15-17
- 二、 现代公司法修正的价值导向——从管制走向自由17-18
- 第三节 我国引入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必然性——立法背景分析18-21
- 一、 我国严格法定资本制受到批判——理论背景18-20
- 二、 资本分期缴纳模式在我国的立法追溯——实践背景20-21
- 第二章 我国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分析和完善21-32
- 第一节 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适用范围22-26
- 一、 分期缴纳制度适用的公司类型界定22-24
- 二、 分期缴纳制度应适用于公司增资阶段24-26
- 第二节 我国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的运行完善26-29
- 一、 资本分期缴纳的期限限制26-27
- 二、 资本分期缴纳催缴机制的确立27-29
- 第三节 我国资本分期缴纳机制下的股权界定29-32
- 一、 未完全出资股权的界定争议29-30
- 二、 未完全出资股权的界定标准30-32
- 第三章 分期缴纳机制下的股东出资责任研究32-49
- 第一节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其他足额出资股东的责任33-36
- 一、 股东之间出资违约责任的基础33-34
- 二、 股东间违约责任的适用34-36
- 第二节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36-43
- 一、 股东对公司出资责任的基础37-38
- 二、 股东对公司出资责任的承担方式38-43
- 第三节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责任43-49
- 一、 公司设立瑕疵下的股东无限责任(法复[1994]4号和法释[2001]8号)43-45
- 二、 未缴资范围内的股东有限责任45-49
- 结语49-50
- 参考文献50-54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4-55
- 后记55-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曾寅;;论出资违约责任与资本充实责任的制度辨析[J];企业经济;2007年03期
2 金明;栗晓宏;;公司法中关于分期缴纳规则适用对象的探讨[J];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05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李泽东;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周珂;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D];山东大学;2007年
3 于彩侠;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D];吉林大学;2007年
4 周宇;试论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公司资本缴纳制度[D];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
5 徐喜荣;分期缴纳出资制度研究[D];暨南大学;2007年
6 王根长;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2007年
本文关键词:资本分期缴纳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50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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