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保障措施规则
发布时间:2021-11-03 20:37
1995年《服务贸易总协定》为服务贸易自由化开辟了新时代,为多边服务贸易谈判提供了合理的框架,该协定第10条要求“成员方应本着非歧视原则就紧急保障措施规则的制定问题展开多边谈判”,在接下来的近十年中,是否纳入保障措施一直是服务贸易谈判的一部分内容,各成员方提交的意见已经从讨论保障措施在服务领域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到实施保障措施的具体概念、形式和规则。 本文从讨论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保障措施规则的必要性入手,首先介绍了谈判的进程和各阶段的核心内容,然后根据保障措施的功能、目的和服务贸易的特性,探讨在服务贸易领域采取保障措施的必要性;文章第二部分介绍迄今为止除了WTO之外的双边和多边区域性经济条约中,有关服务贸易领域保障措施的规定;在无法得到典型案例的情况下,通过了解现有的法律规定,有助于对新的规则的制定;文章第三部分在得出应当制定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结论后,通过总结各成员国从1995年至2003年提交的报告和服务贸易理事会工作组的报告,对其进行归纳和比较分析,分析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第四部分是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构想,在比较了成员国提出的三种方案之后...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一、乌拉圭回合以来 WTO对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关注
二、紧急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
三、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保障措施规则的必要性
(一) 各成员国关于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必要性的分歧
(二) 保障措施的经济成本
(三)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必要性之我见
(四) 中国的适当立场
四、小结
第二部分 WTO之外有关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其他国际法律文件
一、双边条约
(一) 《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贸易协议》
(二) 《哥斯达黎加与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
二、多边条约
(一) 《建立欧洲经济联盟的罗马条约》
(二) 《欧洲协定》(欧盟与东欧各国的协定)
(三) 《建立欧盟协定的条约》(与波兰)
(四) 《欧洲经济区协定》(EEA)
(五) 《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条约》(2002年6月1日统一版)
(六)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七) 《建立安第斯共同市场的卡塔赫纳协定》
三、小结
第三部分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目的、与GATS的关系以及原则性要求
二、实施保障措施的合理标准
三、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应当采取的形式
四、小结
第四部分 关于 WTO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构想
一、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立法模式
(一) 保障措施规则并入GATS体系
1、以《农产品协议》为参考设计保障措施条款
2、保障性规定(safeguards-type provisions)
(二) 单独制定与 GATS并行或作为其附件存在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协定》
二、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构想
(一) 规则的目的
(二) 相关定义
(三) 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
(四) 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
(五) 可适用的措施
(六) 补偿(承担义务的水平)
(七) 实施期限
(八) 临时保障措施
(九) 磋商、透明度和通知
(十) 发展中国家成员
(十一) 监督
(十二) 争端的解决
三、小结
结语
参考资料
本文编号:3474310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保障措施的必要性
一、乌拉圭回合以来 WTO对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关注
二、紧急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
三、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引入保障措施规则的必要性
(一) 各成员国关于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必要性的分歧
(二) 保障措施的经济成本
(三)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必要性之我见
(四) 中国的适当立场
四、小结
第二部分 WTO之外有关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其他国际法律文件
一、双边条约
(一) 《澳大利亚新西兰更紧密经济关系贸易协议》
(二) 《哥斯达黎加与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
二、多边条约
(一) 《建立欧洲经济联盟的罗马条约》
(二) 《欧洲协定》(欧盟与东欧各国的协定)
(三) 《建立欧盟协定的条约》(与波兰)
(四) 《欧洲经济区协定》(EEA)
(五) 《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条约》(2002年6月1日统一版)
(六)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七) 《建立安第斯共同市场的卡塔赫纳协定》
三、小结
第三部分 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目的、与GATS的关系以及原则性要求
二、实施保障措施的合理标准
三、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应当采取的形式
四、小结
第四部分 关于 WTO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构想
一、服务贸易保障措施规则的立法模式
(一) 保障措施规则并入GATS体系
1、以《农产品协议》为参考设计保障措施条款
2、保障性规定(safeguards-type provisions)
(二) 单独制定与 GATS并行或作为其附件存在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协定》
二、服务贸易保障措施具体规则的构想
(一) 规则的目的
(二) 相关定义
(三) 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
(四) 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
(五) 可适用的措施
(六) 补偿(承担义务的水平)
(七) 实施期限
(八) 临时保障措施
(九) 磋商、透明度和通知
(十) 发展中国家成员
(十一) 监督
(十二) 争端的解决
三、小结
结语
参考资料
本文编号:347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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