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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生态系区域:海洋法新制度的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7 11:15
  由于世界各个海区在不同程度上均遭受着污染与过度捕捞的影响,地球的海洋生态遭到了严重破坏,因而在对世界海洋生态环境区别对待的治理理念下,美国海洋学家、生物学家K.Sherman与海洋地理学家L.M.Alexander于1984年共同提出了大海洋生态系这一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领域的新概念。此后,大海洋生态系问题作为全新的海洋问题逐渐受到了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研究视野不仅来自于海洋学、海洋地理学等海洋科学类,也有来自海洋管理学、海洋环境学、海洋经济学等范畴。但本课题在此将其构筑成海洋法新制度的设想则是从国际法的角度进行着手的,这在之前的大海洋生态系研究中是鲜有涉及的。对于海洋生态的保护而言,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二部分及一些单独的防治海洋污染的条约外,也尚没有对于海洋生态划区保护的系统性国际法规。海洋法的海域制度主要都强调了海洋管辖权的确认、海洋资源的勘探开发问题,却没有单独形成以保护海洋生态为目的的海域制度,这也是构建大海洋生态系区域这一海洋法制度的出发点。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在现有海洋法制度不能完全完成大海洋生态系区域的生态任务的背景之下,提出以保护海洋生态为核心的大海洋生...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8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大海洋生态系区域:海洋法新制度的构建研究


根据大海洋生态系区域的特征,海洋学家们最初对世界沿岸的重要海域试着划分出了49个大海洋生态系区域,这些重点海域被划分出来的主要原因在于

生态系,全球,区域海洋,近岸海域


生态系、黑海生态系、哈德逊湾生态系和北极生态系。这些大海洋生态系区域遍布全球海洋,近年来更吸收了面积宽广的两极地区,形成了环世界海洋的一个生态保护环带。(见图2)r,一吵‘呻,嗽卿州,,,钾妇,,帅哟,,l(图2)不同一于以往的区域海洋管理,大海洋生态系区域纵贯全球,将世界海洋通过生态系的划分进而连接了起来,全球所有的近岸海域都在大海洋生态系的宏观规划下,根据自身的特色制定相应的海洋生态保护策略。对于这种全新的海洋管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海洋区域管理的内涵界定及其构建[J]. 王刚,王琪.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8(11)
[2]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国际合作研究[J]. 张晨.  华章. 2008 (07)
[3]南极特别保护区的现状与展望[J]. 凌晓良,陈丹红,张侠,龙威,张洁,刘科峰.  极地研究. 2008(01)
[4]非洲渔业区域性合作初探[J]. 李伯军.  西亚非洲. 2008(03)
[5]南海资源开发的区域合作模式研究[J]. 张尔升.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04)
[6]携手合作,共同保护好全球海洋环境[J]. 周生贤.  环境保护. 2006(20)
[7]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现状与展望[J]. 吴险峰,韩鹏.  环境保护. 2006(20)
[8]试论区域海洋生态系统管理是海洋综合管理的新发展[J]. 欧文霞,杨圣云.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6(04)
[9]海洋生态系统管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管理新模式探讨[J]. 叶属峰,温泉,周秋麟.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6(01)
[10]论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J]. 赵守梁.  齐鲁渔业. 2005(12)

博士论文
[1]区域海洋污染应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层次化分析[D]. 张相君.厦门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50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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