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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提单规则的构建路径与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11-18 09:10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业的不断发展,铁路运输单证中物权凭证功能的缺失对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的负面影响日益加重。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障交易安全、促成私法自治与物权法定的良性互动,建立铁路提单规则确有必要性。国际铁路运输公约长期割裂的困境为国内建立铁路提单规则提供了契机,铁路运单与铁路提单叠加运行的模式以及货运代理人责任的明确将为铁路提单的创新提供可行性和重要支撑。在冲突法层面,为配合国内法层面铁路提单创新在国际铁路运输中的有效实施,应在国内相关法律适用规则中赋予铁路提单当事方一定的选法自由,在解决提单持有人和提单项下动产权利人的纠纷中应适用动产所在地法。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研究.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建立铁路提单规则的必要性
    (一)需求层面:纾解长期存在的企业融资困境
    (二)结果层面:提供更进一步的交易安全保障
    (三)价值层面:实现私法自治与物权法定的良性互动
三、以国内法作为铁路提单规则的建构路径
    (一)国内法作为建立铁路提单路径的必要性
        1.两大铁路运输公约的合作效果仍不理想
        2.“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参与国际公约的情况存在巨大差异
    (二)铁路提单与铁路运单叠加并行的创新模式
    (三)货运代理人的地位和责任
        1.货运代理人的地位
        2.货运代理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责任限额
四、铁路提单相关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
    (一)铁路提单的法律适用规则现状
        1.铁路提单应适用有价证券的冲突规范
        2.铁路提单质押应适用权利质押的冲突规范
    (二)当前铁路提单法律适用规则存在的问题
        1.忽略提单特殊的物权凭证属性
        2.完全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
        3.相关法律适用条款的繁杂性和连结点的不确定性
    (三)铁路提单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一带一路”背景下铁路提单与铁路运单的协同创新机制[J]. 杨临萍.  中国法学. 2019(06)
[2]铁路运单融资创新——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属性的需求、障碍与建议[J].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杨道法,王明彬,赵银银.  中国金融. 2019(04)
[3]“一带一路”背景下铁路提单创新的法律正当性[J]. 杨临萍.  法律适用. 2019(01)
[4]融资约束对企业出口贸易模式的影响[J]. 许和连,王翔宇.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4)
[5]物权证券的法律结构与立法选择[J]. 刘斌.  法学杂志. 2018(07)
[6]签发具有物权凭证属性铁路提单的思考[J]. 邓翊平.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06)
[7]论"一带一路"倡议下以铁路运输为中心的国际货运规则重构[J]. 李大朋.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04)
[8]中欧班列国际铁路联运采用多式联运提单对策的研究[J]. 孙彬.  铁道运输与经济. 2016(04)
[9]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J]. 周江洪.  东方法学. 2015(01)
[10]论我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完善[J]. 杜焕芳.  当代法学. 2013(02)



本文编号:35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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