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裁决的风险及其救济
发布时间:2021-12-09 20:30
国际商事仲裁是仲裁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虽然作为一种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与接受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式,仲裁也只有百年左右的历史。然而仲裁凭借其自身固有的优势,目前已成为处理国际性商事争议的最为重要的手段与路径之一。在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有一种鼓励双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解决其争议的趋势,如我国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解决争议,这是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独特做法,它丰富了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内容,效果良好。这种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争议解决方式还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所吸收,其第30条第1款规定:“如果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各方和解解决争议,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而且如果当事各方提出请求而仲裁庭并无异议,则应按和解的条件以仲裁裁决书的形式记录此和解。”此外,《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4条第1款亦作了类似规定。本论文共分四个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章就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和解与和解裁决的特征进行论述:第一节分3个部分分别阐述了和解的概念、特征,与诉讼中和解的区别;仲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与和解裁决概述
1.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的概念和特征
1.1.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的定义
1.1.2 和解的特征
1.1.3 和解时应遵循的原则
1.1.4 和解作出后的处理和效力
1.2 和解裁决的属性和特征
1.2.1 和解裁决的界定
1.2.2 有关和解裁决的规定
1.2.3 和解裁决与普通裁决的异同
1.2.4 和解裁决的分类和特征
2 和解裁决的风险及其原因
2.1 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
2.2 其他类型的风险
2.2.1 侵犯案外人利益的风险
2.2.2 和解协议内容违法、显失公平或当事人重大误解的风险
2.2.3 超裁的风险
3 对和解裁决风险的防范
3.1 仲裁庭的防范
3.1.1 适当修改仲裁法和仲裁规则
3.1.2 仲裁庭的其他合理做法
3.2 其他防范措施
3.2.1 要求当事人签订完整的仲裁协议
3.2.2 裁决书中加入宣示性段落
3.2.3 配套制度建设和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4 对和解裁决风险的救济
4.1 撤销仲裁裁决
4.1.1 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4.1.2 对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分析
4.2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4.2.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具体制度
4.2.2 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
4.3 司法救济中的司法审查
4.3.1 程序司法审查论
4.3.2 全面司法审查论
4.3.3 各国的立法实践
4.3.4 两种审查方式的比较分析
4.3.5 仲裁的发展要求全面审查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过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J]. 王济东.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6)
[2]论我国撤销仲裁裁决制度的设立和实施[J]. 严红. 山东社会科学. 2003(04)
[3]正在扩展着的文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或与解决争议替代办法(ADR)相结合[J]. 唐厚志. 中国对外贸易. 2002(02)
[4]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申论[J]. 陈安. 中国社会科学. 1998(02)
[5]也谈我国法院对仲裁的监督范围——与陈安先生商榷[J]. 肖永平. 法学评论. 1998(01)
[6]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评析[J]. 陈安. 中国社会科学. 1995(04)
本文编号:3531263
【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与和解裁决概述
1.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的概念和特征
1.1.1 国际商事仲裁中和解的定义
1.1.2 和解的特征
1.1.3 和解时应遵循的原则
1.1.4 和解作出后的处理和效力
1.2 和解裁决的属性和特征
1.2.1 和解裁决的界定
1.2.2 有关和解裁决的规定
1.2.3 和解裁决与普通裁决的异同
1.2.4 和解裁决的分类和特征
2 和解裁决的风险及其原因
2.1 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风险
2.2 其他类型的风险
2.2.1 侵犯案外人利益的风险
2.2.2 和解协议内容违法、显失公平或当事人重大误解的风险
2.2.3 超裁的风险
3 对和解裁决风险的防范
3.1 仲裁庭的防范
3.1.1 适当修改仲裁法和仲裁规则
3.1.2 仲裁庭的其他合理做法
3.2 其他防范措施
3.2.1 要求当事人签订完整的仲裁协议
3.2.2 裁决书中加入宣示性段落
3.2.3 配套制度建设和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4 对和解裁决风险的救济
4.1 撤销仲裁裁决
4.1.1 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4.1.2 对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分析
4.2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4.2.1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具体制度
4.2.2 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
4.3 司法救济中的司法审查
4.3.1 程序司法审查论
4.3.2 全面司法审查论
4.3.3 各国的立法实践
4.3.4 两种审查方式的比较分析
4.3.5 仲裁的发展要求全面审查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过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J]. 王济东.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6)
[2]论我国撤销仲裁裁决制度的设立和实施[J]. 严红. 山东社会科学. 2003(04)
[3]正在扩展着的文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或与解决争议替代办法(ADR)相结合[J]. 唐厚志. 中国对外贸易. 2002(02)
[4]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申论[J]. 陈安. 中国社会科学. 1998(02)
[5]也谈我国法院对仲裁的监督范围——与陈安先生商榷[J]. 肖永平. 法学评论. 1998(01)
[6]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评析[J]. 陈安. 中国社会科学. 1995(04)
本文编号:353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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