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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再探索

发布时间:2021-12-12 05:52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源于英美法系的一项用以解决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积极冲突的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一国法院根据其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特定国际民商事案件有管辖权,但从当事人与诉因的关系以及当事人、证人、律师或法院的便利或者花费等角度看,审理该案是极不方便的,而由外国法院审理更为适当,因而放弃管辖权的情况。目前大多数英美法系国家均已经采纳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并行成了三种代表性模式:英国的“更适当法院”模式、美国的“最适当法院”模式、澳大利亚的“明显的不适当法院”模式。大陆法系的日本和加拿大魁北克也在本国的管辖权制度中引入了不方便法院原则,日本构建了与不方便法院原则相类似的“特殊情况理论”,魁北克则采纳了与美国近似的更灵活的框架。但对于这一原则的性质、利弊以及我国是否应该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学术界仍然存在不同意见。 本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笔者试图通过追溯不方便法院原则产生、发展的历史,对比分析各国现行的不方便法院制度的模式,从而探究不方便法院原则产生的原因和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这一原则存在的重要意义和潜在的发展空间,最终对这一制度在中国的建构提出自己的设想。 文章共分为四部分: ...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不方便法院原则概述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概念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起源
    三、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进一步发展
        (一) 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英格兰的拓展
        (二) 美国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继受
第二章 各国现行不方便法院制度分析
    一、英美法系国家现行不方便法院制度的模式
        (一) 英国的“更适当法院”模式
        (二) 美国的“最适当法院”模式
        (三) 澳大利亚的“明显的不适当法院”模式
        (四) 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不方便法院制度模式的对比分析
    二、大陆法系国家现行不方便法院制度的模式
        (一) 日本与不方便法院原则相类似的实践
        (二) 魁北克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第三章 不方便法院原则透析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产生原因和理论基础
    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局限性
    三、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变革
        (一) 新的国际环境对不方便法院原则提出的挑战
        (二) 不方便法院原则变革的途径
第四章 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建构
    一、中国当前有关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立法及案例
    二、在中国建构不方便法院制度的必要性
    三、关于在中国建构不方便法院制度的设想
        (一) 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标准
        (二) 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的程序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南非海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J]. 朱伟东.  西亚非洲. 2004(03)
[2]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适用[J]. 时琴.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01)
[3]日本不方便法院原则问题的探讨[J]. 徐伟功.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03)
[4]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兼评中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原则之异动[J]. 施适,滕梅.  法律适用. 2003(07)
[5]美国跨国版权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J]. 徐伟功.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2)
[6]“不方便法院原则”存废之我见——析跨国公司境外侵权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冲击[J]. 王娟.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01)



本文编号:353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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