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采购协议》修订文本对中国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1-12-16 06:18
政府采购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国家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能够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政府消费行为、减少各种腐败现象、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因此,倍受世界各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重视和采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政府采购协定》,属于WTO成员方自愿参加的诸边协议,只对签署此协议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但由于此协议被许多加入WTO的发达国家认为是体现WTO的市场开放度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所以其重要性远远超出其本身具有的涵义。虽然我国在正式成为WTO成员时,并未签署该协议,但近年来我国对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的保护,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国际贸易自由化体系的日臻完善,政府采购不可避免地将被列入贸易自由化进程。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只是时间问题。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具有两面性,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既可以享受它国开放市场的好处,也要承担开放本国市场的义务与责任。对于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应当以一...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政府采购概述
1.1 政府采购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1.1.1 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点
1.1.2 政府采购的种类
1.2 主要国家政府采购立法
1.2.1 美国
1.2.2 日本
1.2.3 加拿大
1.2.4 英国
第2章 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2.1 1979年《政府采购守则》
2.2 1994年《政府采购协定》
2.3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
2.3.1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的产生背景
2.3.2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3章 WTO《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的影响
3.1 我国政府采购立法与我国的承诺
3.1.1 我国政府采购立法
3.1.2 我国政府采购方面的承诺
3.2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定义和宗旨的影响
3.2.1 中国政府采购的定义和宗旨
3.2.2 2007年GPA的定义和宗旨
3.2.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定义和宗旨的影响
3.3 WTO《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实体的影响
3.3.1 中国政府采购的实体
3.3.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实体
3.4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方式和质疑程序的影响
3.4.1 招标方式
3.4.2 质疑程序
3.5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影响
3.5.1 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5.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5.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影响
3.6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的影响
3.6.1 中国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
3.6.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
3.6.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司法救济的影响
第4章 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市场保护对策
4.1 各国市场保护方面的实践
4.2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4.2.1 认真研究各项条文,加入时慎重考虑出价
4.2.2 尽快完善并推广一套"同质优先"的政府采购政策和装备政策
4.2.3 利用加入前的时机,借助国内政府采购壁垒提高和培养本国企业的经济竞争力
4.2.4 激励本国企业走出去,开拓更多国外政府采购市场
4.2.5 利用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争取可以获得的特殊待遇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研究生履历
本文编号:3537644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政府采购概述
1.1 政府采购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1.1.1 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点
1.1.2 政府采购的种类
1.2 主要国家政府采购立法
1.2.1 美国
1.2.2 日本
1.2.3 加拿大
1.2.4 英国
第2章 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2.1 1979年《政府采购守则》
2.2 1994年《政府采购协定》
2.3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
2.3.1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的产生背景
2.3.2 2007年《政府采购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3章 WTO《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的影响
3.1 我国政府采购立法与我国的承诺
3.1.1 我国政府采购立法
3.1.2 我国政府采购方面的承诺
3.2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定义和宗旨的影响
3.2.1 中国政府采购的定义和宗旨
3.2.2 2007年GPA的定义和宗旨
3.2.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定义和宗旨的影响
3.3 WTO《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实体的影响
3.3.1 中国政府采购的实体
3.3.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实体
3.4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方式和质疑程序的影响
3.4.1 招标方式
3.4.2 质疑程序
3.5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影响
3.5.1 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5.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5.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影响
3.6 《政府采购协定》修订文本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的影响
3.6.1 中国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
3.6.2 2007年GPA的政府采购的司法救济
3.6.3 2007年GPA对中国政府采购司法救济的影响
第4章 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市场保护对策
4.1 各国市场保护方面的实践
4.2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4.2.1 认真研究各项条文,加入时慎重考虑出价
4.2.2 尽快完善并推广一套"同质优先"的政府采购政策和装备政策
4.2.3 利用加入前的时机,借助国内政府采购壁垒提高和培养本国企业的经济竞争力
4.2.4 激励本国企业走出去,开拓更多国外政府采购市场
4.2.5 利用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争取可以获得的特殊待遇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研究生履历
本文编号:3537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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