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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发布时间:2022-01-07 05:03
  药品专利问题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似乎是一枚定时炸弹,一旦侵权,我们面对的将是高达几十亿元人民币的赔偿。专利药品和仿制药品之间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似乎进口药的药价虚高永远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最近频繁见诸报端的外国药厂诉中国制药企业侵权案件给这种理所当然提供了一个深层的原因——药品的专利保护。药品有其特殊的作用,可以说,药品并不是一般的产品,它担负着人类生存的重任。但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用专利来对它进行保护,提高它的价格,违反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呢?这是因为,在药品本身,体现着各方利益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旦被打破,人类要承担并非便宜购药的“完美结局”,而是“新病无新药”的苦果。经过一番考虑,本文的题目定为“论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因为笔者认为,谈论药品专利的保护,不可回避的就是各方利益的平衡。没有这种平衡的考虑,就不会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就专利而论专利,只是一种理论的探讨。而利益,才是这一切的源头。法律,正是为了保护各方利益而存在的,作为利益的约束与平衡,法律才有其存在的基础和必要。因此,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才是能够正常运行的好法。本文第一部分是“药品专利的国际保护——对不...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TRIPS 协议对药品专利的保护——对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平衡
    一、药品专利的国际规制
    二、TRIPS 协定对药品专利保护提供的依据
    三、对药品专利的限制措施
    四、TRIPS 在平衡各方利益上的缺陷
第二部分 哈奇-韦克斯曼法—一部利益平衡的法案
    一、Hatch-Waxman 法的立法初衷和对通用名药品产业的促进
    二、简便新药上市申请规则(ANDA)
    三、美国应用药品专利国际保护规则的两个案例
第三部分 我国如何应对药品专利保护的国际义务
    一、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二、中国应采取的对策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发展非专利药的对策探讨[J]. 胡奕,兰小筠.  中国药业. 2005(03)
[2]《中国新药杂志》2004年第13卷文题索引[J].   中国新药杂志. 2004(12)
[3]中国加入WTO三周年的思考[J]. 袁松范.  医药工程设计. 2004(06)
[4]仿制药,理直气壮担当主角[J]. 田野.  当代医学. 2004(02)
[5]《中国药学杂志》2003年第38卷关键词索引[J].   中国药学杂志. 2003(12)
[6]美国《药品价格竞争和专利期恢复法》与仿制药的上市批准[J]. 杨国栋,胡廷熹.  药学进展. 2003(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部分条款的说明[J]. 张文周.  中国药事. 2002(10)
[8]药品创新与仿制的对弈[J]. 江一帆.  首都医药. 2002(07)
[9]加入WTO后中国医药产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 冯友梅,卫平,望明辉.  医学与社会. 2001(06)
[10]世界贸易组织法在内国法院的直接适用问题[J]. 刘汉富.  人民司法. 2000(07)



本文编号:357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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