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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国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4 18:14
  由于民航运输日益国际化,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制度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是现代民航法的重要基石之一。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具有强制性和唯一性,在进行国籍登记后依据一定的编码规则取得国籍登记标志。国籍登记标志是民用航空器进行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登记的前提和基础;虽然国籍登记国和权利登记国并非总是一致的,但国籍国的国内法对于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等权利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决定性作用。国籍国对民用航空器内犯罪具有无可置辩的管辖权。 

【文章来源】:滨州学院学报. 2019,35(05)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
    (一)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的选定
    (二)民用航空器登记标志的编码规则
    (三)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强制性和唯一性
    (四)无人机实名登记不同于国籍登记
二、民用航空器国籍与民用航空器权利
    (一)国籍与权利登记
        1.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是权利登记的前提条件
        2.国籍登记国与权利登记国并非总是一致
    (二)民用航空器在非国籍国的运输权利
        1.民用航空器在非国籍国的运输权利限制
        2.民用航空器经营人在他国的运输权
    (三)国籍国是有关解决航空器权利冲突规范的重要连接点
三、国籍登记国对民用航空器内犯罪的管辖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航权交换与航权经济[J]. 张焱.  上海经济研究. 2017(03)
[2]民用航空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可行性辨析[J]. 郝秀辉,王锡柱.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5)
[3]航空器所有权“登记对抗效力”的辨析[J]. 郝秀辉,王锡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4]我国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标志[J]. 王立新.  中国民用航空. 2014(09)
[5]论国际民用航空保安公约中的管辖权条款[J]. 刘浩.  社会科学家. 2014(05)
[6]中国民用航空器物权登记制度:成就、问题与完善[J]. 于丹.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7]冲突规范若干理论问题新探[J]. 袁海英,刘海燕.  河北学刊. 2010(06)
[8]对我国航空器国籍标志编码规则的探讨[J]. 赵晋玉,王喆辉.  中国民用航空. 2007(09)

硕士论文
[1]民用航空器权利体系若干问题研究[D]. 朱彤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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