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09-30 17:52
由于商事仲裁规则和投资仲裁规则的相互交叉借鉴,紧急仲裁员制度近年来逐渐进入了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截至到2019年6月,已有八起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适用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案例。考虑到国际投资仲裁中主权国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特殊性,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用可能面临来自管辖权异议、国家主权抗辩、冷却期、仲裁规则回溯力、国家参与困难、效率与能力冲突等方面的各种困境。从长远角度看,紧急仲裁员程序能够弥补投资仲裁庭在处理紧急事项方面的不足,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因此它在国际投资仲裁下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充分考虑投资仲裁案件的复杂性及一方当事人为主权国家的前提下,紧急仲裁员制度的适用不仅需要加入对程序公平性和国家主权限制方面的更多考量,还应当作出一定调整以适应投资仲裁的特殊要求。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概念与法理基础
1.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概念
2.相邻概念之临时措施
3.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特点
4.紧急仲裁员的性质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缘起与发展概况
1.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早期雏形
2.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形成
3.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发展概况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运用
(一)投资仲裁规则中的引入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适用的实践
1.程序的开始——申请、通知与指定
2.程序的进行——紧急仲裁员的权责
3.程序的结束——决定的内容及效力
4.程序的后续——紧急裁决的执行
三、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适用困境
(一)管辖权异议
(二)国家主权抗辩
1.紧急仲裁员的正当性
2.紧急措施的类型
3.紧急仲裁员裁决的执行
(三)冷却期问题
(四)仲裁规则回溯力问题
(五)国家参与困难
(六)效率与能力冲突
四、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适用前景
(一)预设功能
1.确保仲裁的公平与效率
2.确保投资仲裁机制的可持续性
(二)可行性分析
1.初步证据标准确定管辖权
2.平衡国家主权的挑战
3.冷却期非必须遵守
4.以合理预期判断回溯力
5.便利东道国参与
6.协调质与效的冲突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适用及困境[J]. 张生.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2]国际投资仲裁中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J]. 陈潇. 北京仲裁. 2017(04)
[3]中国仲裁保全和临时措施制度的立法缺位和建议[J]. 高文杰. 北京仲裁. 2017(02)
[4]紧急仲裁员裁判执行机制问题研究[J]. 林强. 北京仲裁. 2016(04)
[5]紧急仲裁员决定的强制执行性问题之探讨[J]. 邵玉婷. 北京仲裁. 2016(01)
[6]欧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实践评析[J]. 张庆麟. 法商研究. 2016(03)
[7]论ICC仲裁规则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J]. 傅攀峰. 北京仲裁. 2015(01)
[8]国际商事机构仲裁视角下的紧急仲裁员制度[J]. 韩斯睿. 北京仲裁. 2014(04)
硕士论文
[1]我国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D]. 何田丽.安徽大学 2019
[2]紧急仲裁员规则比较研究[D]. 王萱.东南大学 2018
[3]紧急仲裁员程序研究[D]. 桑远棵.武汉大学 2018
[4]国际商事仲裁中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D]. 高挺.西南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84000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概念与法理基础
1.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概念
2.相邻概念之临时措施
3.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特点
4.紧急仲裁员的性质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的缘起与发展概况
1.紧急仲裁员制度的早期雏形
2.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形成
3.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发展概况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运用
(一)投资仲裁规则中的引入
(二)紧急仲裁员制度适用的实践
1.程序的开始——申请、通知与指定
2.程序的进行——紧急仲裁员的权责
3.程序的结束——决定的内容及效力
4.程序的后续——紧急裁决的执行
三、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适用困境
(一)管辖权异议
(二)国家主权抗辩
1.紧急仲裁员的正当性
2.紧急措施的类型
3.紧急仲裁员裁决的执行
(三)冷却期问题
(四)仲裁规则回溯力问题
(五)国家参与困难
(六)效率与能力冲突
四、紧急仲裁员制度在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适用前景
(一)预设功能
1.确保仲裁的公平与效率
2.确保投资仲裁机制的可持续性
(二)可行性分析
1.初步证据标准确定管辖权
2.平衡国家主权的挑战
3.冷却期非必须遵守
4.以合理预期判断回溯力
5.便利东道国参与
6.协调质与效的冲突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适用及困境[J]. 张生.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2]国际投资仲裁中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J]. 陈潇. 北京仲裁. 2017(04)
[3]中国仲裁保全和临时措施制度的立法缺位和建议[J]. 高文杰. 北京仲裁. 2017(02)
[4]紧急仲裁员裁判执行机制问题研究[J]. 林强. 北京仲裁. 2016(04)
[5]紧急仲裁员决定的强制执行性问题之探讨[J]. 邵玉婷. 北京仲裁. 2016(01)
[6]欧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实践评析[J]. 张庆麟. 法商研究. 2016(03)
[7]论ICC仲裁规则中的紧急仲裁员制度[J]. 傅攀峰. 北京仲裁. 2015(01)
[8]国际商事机构仲裁视角下的紧急仲裁员制度[J]. 韩斯睿. 北京仲裁. 2014(04)
硕士论文
[1]我国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D]. 何田丽.安徽大学 2019
[2]紧急仲裁员规则比较研究[D]. 王萱.东南大学 2018
[3]紧急仲裁员程序研究[D]. 桑远棵.武汉大学 2018
[4]国际商事仲裁中紧急仲裁员制度研究[D]. 高挺.西南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68400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684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