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人权两公约确认的个人权利的国内司法救济措施

发布时间:2022-10-09 17:49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这两个最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为缔约国设定了在国内确认、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一般或具体的义务,并且要求受其约束的国家以适当的形式在国内予以遵守和履行。其中保护的义务是一项程序上的义务,指国家为个人和某些群体的人权受到政府或其他私人的侵害提供救济。 个人人权的国内司法救济对人权的实现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国际人权法对其的保障以及所设立的实施标准来探讨这个问题。全文由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前言简单叙述了个人人权的国内司法救济问题的重要性,并指明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正文第一部分着重研究了国内司法救济措施的意义,包括两公约关于国内司法救济的要求、国内司法救济的必要性以及其与国内其他救济措施、国际救济程序相比较而言不同的地位和特点。 第二部分主要围绕有关国际文件的解释和国际实践,对国内司法救济的“有效性”标准,从救济请求的可提起性、救济机关的合格性、补救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救济裁决的可执行性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一、两公约确认的国内司法救济措施的意义
    (一) 两公约关于国内司法救济措施的要求
    (二) 国内司法救济措施的必要性
    (三) 国内司法救济措施在国内救济措施中的地位和特点
    (四) 国内救济措施与国际救济措施的关系
二、两公约确立的国内司法救济措施的标准
    (一) 救济请求的可提起性
        1、公约确认的个人权利的可诉性
        2、请求人的无歧视性
        3、请求对象的普遍性
    (二) 救济机关的合格性
        1、《公约》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2、对“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的理解
    (三) 补救措施的有效性
    (四) 救济裁决的可执行性
三、国际程序对国内司法救济有效性的监督
    (一) 国际程序监督的重要性
    (二) 国际程序对国内司法救济的监督方式
    (三) 国际程序与国内程序的衔接—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四、两公约确立的国内司法救济措施标准对我国的影响
    (一) 我国现有的国内司法救济措施
    (二) 我国在国内司法救济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三) 我国人权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68908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68908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ea5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