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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反倾销领域的市场经济地位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6 12:20

  本文关键词:中国在反倾销领域的市场经济地位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2016年是中国入世的第十五个年头,关于非市场经济地位十五年过渡期的条款也应当如期终止。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一直以来是欧盟和美国对中国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依据,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正常价值的确定中采取歧视的手段,使得第三国可比价格的适用,对中国的出口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2016年过渡期届满之后,中国能否获得反倾销领域中的市场经济地位,届时在反倾销调查中如何确定原产于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第三国可比价格能否继续对中国加以适用,若欧盟和美国继续对中国采用第三国可比价格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依据,我们如何对此进行救济。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学界对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问题已有一定的研究,但少有着眼于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后的研究,对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后对反倾销领域的预判研究。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意味着就会免于反倾销调查,也不意味着在正常价值确定不再对中国采用市场经济第三国价格。首先,本文对中国在反倾销领域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阐明了第三国可比价格与“替代国价格”的关系,即使中国取得市场经济地位仅仅使得欧盟反倾销规则中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替代国价格”规则不适用,但并不意味着第三国可比价格不适用。其次,本文基于正式文本(英文文本)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分析了争端解决机构对相关条款的解读。DS397紧固件案上诉机构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十五条进行了解读,紧固件案件中专家组认为入市议定书的十五条(a)项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应当终止。此外,DS184日本诉美国热轧钢反倾销案专家组对GATT1994第六条和《反倾销协定》2.2条中出现的“正常贸易情形”。DS337鲑鱼案中专家组对《反倾销协定》中“特殊的市场情况”的分析。笔者认为《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应当如期终止,但是《反倾销协定》第2.2条并没有排斥第三国可比价格的适用,适用条件中“特殊的市场情况”很可能成为欧盟和美国对中国实施第三国可比价格的依据。最后,基于上述的分析,笔者建议一方面中国应当推动WTO部长级会议和理事会对《中国入世议定书》十五条争议内容做出权威解释,对《反倾销协定》第2.2条中“特殊的市场情况”的范围进行限制和界定,并提请WTO对GATT1994第六条注释内容的修改;另一方面,推动与各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取消第三国可比价格的适用。此外,若欧盟和美国继续对中国适用第三国可比价格,中国应当更加积极地向DSB争端解决机构申诉,通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迫使成员国修改其国内法或措施。
【关键词】:非市场经济地位 反倾销 特殊的市场情况 正常贸易情形 第三国可比价格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6.1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2
  • 一、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概述12-17
  • (一) 非市场经济地位起源12-14
  • (二) 市场经济地位与正常价值的判断14-17
  • 1. 市场经济地位取得的构成要件14-15
  • 2. 替代国价格与第三国可比价格15-17
  • (1) “替代国价格”15-16
  • (2) 第三国可比价格16-17
  •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WTO规则探析17-26
  • (一) WTO规则中有关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17-21
  • 1. GATT1994第6条第1款注释17-18
  • (1) 该注释内容不创设任何新的权利义务17-18
  • (2) 该注释对全体缔约方有拘束力18
  • 2. WTO《反倾销协定》第2条第7款18-19
  • 3. 非市场经济地位能否成为第三国可比价格的依据19-21
  • (1) GATT1994第六条中“正常贸易情形”19-20
  • (2) 《反倾销协定》第2.2条中“特殊的市场情况”20-21
  • (3) “特殊市场情况”或“不正常贸易情形”可能成为针对中国的“新利剑”21
  • (二) 《中国入世议定书》关于非市场经济条款21-25
  • 1. 《中国入世议定书》是否为条约21-22
  • 2. 《中国入世议定书》效力范围22
  • 3. 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分析22-25
  • (1) 市场经济地位标准23
  • (2) 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第15条a款)的适用范围23-24
  • (3) 市场经济地位的终止24-25
  • (三) 小结25-26
  • 三、WTO争端解决机构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性质的判断26-31
  • (一) 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解释权26-27
  • 1. 争端解决机构有权解释26-27
  • 2. 争端解决结构的解释有所限制27
  • (二) 争端解决机构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解释27-31
  • 1. 争端解决机构对GATT和《反倾销协定》的解释28-29
  • (1) GATT1994第六条注释仅适用于特定一种非市场经济体28
  • (2) 《反倾销协定》中“正常贸易情形”28-29
  • 2. 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解释29-31
  • (1) 特殊规则仅适用涉及中国价格或成本确定价格可比性29-30
  • (2) 第15条(a)项的两款应于15年期满终止30-31
  • 四、美、欧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性质的判断31-37
  • (一) 欧盟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规则32-35
  • 1. 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判定32-33
  • 2.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替代国价格”33-35
  • (1) 正常价值的确定:“替代国价格”33-34
  • (2) 一国一税和单独税率34-35
  • (二) 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规则35-37
  • 1. 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判定35
  • 2. 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规则35-37
  • (1) 替代国数据35-36
  • (2) 市场导向产业测试36-37
  • 五、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展和应对37-40
  • (一) WTO反倾销一般规则将成为美、欧对中国适用第三国可比价格的新依据37-38
  • (二) 利用WTO规则解决相关条款的争论38-39
  • 1. 寻求权威解释或推动规则的修订38
  • 2. 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38-39
  • (三) 第三国可比价格适用的限制或取消: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39
  • (四) 加强中国市场经济进程39-40
  • 结语:市场经济地位并不能阻止第三国可比价格的适用40-41
  • 参考文献41-44
  • 致谢44-4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朱兆敏;;论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J];法学;2015年09期

2 李雪平;;对中国在WTO体制内能否如期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几点思考[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4年02期

3 朱丁普;;欧洲联盟反倾销法上非市场经济制度本质探究[J];中外法学;2012年05期

4 李秉航;;试论国际反倾销法现状及反倾销法中替代国制度[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0年09期

5 胡加祥;;非市场经济主体与反补贴制度关系研究——以美国反补贴法为视角[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

6 孙立文;;论世界贸易体制中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之消解[J];法学评论;2006年05期

7 侯松岭,肖长华;非市场经济地位与中国的对策[J];社会科学家;2005年03期

8 何秀荣;对华反倾销与非市场经济地位[J];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03期

9 高凛;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与加强反倾销的法律思考[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1期

10 张新娟;;欧盟反倾销法非市场经济规则研究[J];法学家;2003年06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东平;WTO争端解决中的条约解释研究[D];厦门大学;200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曲yN婷;由欧盟紧固件案看中国非市场经济问题[D];吉林大学;2013年

2 何柳;欧盟反倾销调查中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

3 王玮;欧盟反倾销体系下非市场经济地位制度的判例分析[D];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

4 刘晓;欧盟针对中国反倾销调查相关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12年

5 马桂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6 刘彤;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法律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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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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