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12-22 03:20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而国际刑事法院对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行使管辖权,有利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因此,国际刑事法院与安理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职权就出现了一定的重叠,它们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和讨论的重点。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国际刑事法院与安理会的关系的专门研究并不多,从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国内没有专门的著作对此问题加以研究,只是在个别著作,如李世光、刘大群和凌岩教授主编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评释》、马呈元教授所著《国际刑法论》等书的部分章节有关于这一方面个别问题的论述;而关于这一方面的中文论文也不多见,从仅有的几篇论文来看,它们的论述都非常地浅显,缺乏深度。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对这一方面的研究多一些,例如多米尼克·麦克古德里克教授、皮特·罗教授和埃瑞克·多尼利教授主编的《国际刑事法院——法律与政策问题研究》(The Permanent International CriminalCourt-Legal and Policy Issues)、毛罗·波利蒂教授和吉塞贝·奈斯教授主编的《国际刑事法院与侵略罪...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关于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
一、侵略罪的概述
二、安理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
(一) 和平解决争端方面
(二)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方面
三、国际刑事法院关于侵略罪的工作进展
(一) 概述
(二) 关于侵略罪的讨论成果
四、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认定侵略行为不是安理会的专属权力
(二) 国际刑事法院有权认定存在侵略行为
第二章 关于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情势
一、概述
(一) 缔约国提交情势
(二) 安理会提交情势
(三) 检察官自行调查
二、《规约》第13条第2款的制定过程
(一) 罗马外交大会召开前的情形
(二) 罗马外交大会上的讨论情形
三、安理会的决议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一) 1593号决议
(二) 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四、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关于提交情势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存在相互合作的关系
(二) 安理会提交情势的权力不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
第三章 关于推迟调查或起诉
一、《规约》第16条的制定过程
(一) 罗马外交大会召开前的情形
(二) 罗马外交大会上的讨论情形
二、安理会的决议
(一) 1422号决议
(二) 1487号决议
(三) 1497号决议
三、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关于推迟调查或起诉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关于安理会通过决议做出推迟要求的时间
(二) 关于安理会可以要求推迟的次数
(三)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是否有权审查安理会的推迟要求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J]. 邱冬梅.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6(02)
[2]论国际刑事法院与其他国际机构的关系[J]. 卢有学,李新安.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5)
[3]论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J]. 王怡.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2)
[4]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的关系[J]. 许楚敬.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2)
[5]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J]. 陈泽宪. 法学研究. 2003(06)
本文编号:3723342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关于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
一、侵略罪的概述
二、安理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
(一) 和平解决争端方面
(二)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方面
三、国际刑事法院关于侵略罪的工作进展
(一) 概述
(二) 关于侵略罪的讨论成果
四、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认定侵略行为不是安理会的专属权力
(二) 国际刑事法院有权认定存在侵略行为
第二章 关于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情势
一、概述
(一) 缔约国提交情势
(二) 安理会提交情势
(三) 检察官自行调查
二、《规约》第13条第2款的制定过程
(一) 罗马外交大会召开前的情形
(二) 罗马外交大会上的讨论情形
三、安理会的决议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一) 1593号决议
(二) 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四、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关于提交情势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存在相互合作的关系
(二) 安理会提交情势的权力不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
第三章 关于推迟调查或起诉
一、《规约》第16条的制定过程
(一) 罗马外交大会召开前的情形
(二) 罗马外交大会上的讨论情形
二、安理会的决议
(一) 1422号决议
(二) 1487号决议
(三) 1497号决议
三、安理会与国际刑事法院关于推迟调查或起诉方面关系的分析
(一) 关于安理会通过决议做出推迟要求的时间
(二) 关于安理会可以要求推迟的次数
(三)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是否有权审查安理会的推迟要求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J]. 邱冬梅.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6(02)
[2]论国际刑事法院与其他国际机构的关系[J]. 卢有学,李新安.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5)
[3]论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J]. 王怡.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2)
[4]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的关系[J]. 许楚敬.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2)
[5]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性质[J]. 陈泽宪. 法学研究. 2003(06)
本文编号:372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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