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31 08:43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一种重要的方式,已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提和基础即为仲裁的管辖权问题,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因此,对仲裁管辖权的决定问题展开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裁管辖是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了仲裁庭有权裁定其管辖权。该原则包含了镜像效力,即在仲裁庭有机会就其管辖权作出裁定之前,应限制法院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审查。该效力被称为“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目前已经越来越被实践所接受,体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特性和自治性,并且与《纽约公约》所蕴含的承认仲裁协议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的哲理完全符合。 本文首先通过比较分析不同国家的仲裁立法和法理学,详述消极效力的构成要素。从法国立法和欧盟公约来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已经逐渐超越了该原则的原有之意,作为该原则的基本侧面现已得到了很多国家的接受。本文主张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与消极效力均是基于正确的理论和政策考量,尽管一时之间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尚显孤立,但是近来的一个趋势是更多的仲裁立法与实践乐于接受自裁管辖原则的消极效力。然而,该问题仍然极富...
【文章页数】:18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原则基础理论
1.1 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原则概念的界定
1.1.1 自裁管辖原则双重含义之积极效力
1.1.2 自裁管辖原则双重含义之消极效力
1.2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权力来源
1.2.1 法律授权
1.2.2 当事人授权
1.3 确定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
1.3.1 仲裁管辖权是仲裁程序开始和顺利进行的前提
1.3.2 仲裁管辖权可以排除法院管辖权
1.3.3 仲裁管辖权是仲裁裁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前提
1.4 仲裁自裁管辖与仲裁管辖权司法监督的程序竞合
1.4.1 第一阶段:仲裁程序开始之前
1.4.2 第二阶段: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
1.4.3 第三阶段:仲裁裁决作出后
1.5 消极效力项下仲裁庭优先权与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的冲突及调和
1.5.1 未决诉讼项下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
1.5.2 仲裁庭优先权与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的冲突及调和
第2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合理性分析
2.1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符合意思自治
2.1.1 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及沿革
2.1.2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评述
2.1.3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2.2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符合仲裁价值取向
2.2.1 法的价值
2.2.2 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评述
2.2.3 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分析
2.2.4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体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
2.3 自裁管辖原则与仲裁条款独立原则协调统一
2.3.1 仲裁条款独立原则评述
2.3.2 仲裁条款独立性与自裁管辖原则的目标同一
第3章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面临的困境及解决
3.1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面临的困境
3.1.1 《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立法背景评述
3.1.2 《纽约公约》项下仲裁协议的积极与消极效力分析
3.1.3 解读《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面临的困境
3.2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3.2.1 法院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义务的强制性
3.2.2 法院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件
3.2.3 《纽约公约》第2条与适用的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3.3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困境的解决
3.3.1 修改或统一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建议
3.3.2 目前可行的统一方法探讨
3.3.3 法院仅在最后阶段行使仲裁管辖权监督的建议
第4章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实证分析
4.1 法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1.1 《纽约公约》与法国《民事诉讼法典》之间关系辨析
4.1.2 法国法院审查《纽约公约》第2条项下仲裁协议的表面标准
4.2 法国关于仲裁协议实质效力问题的方法解读
4.2.1 Hecht案评述
4.2.2 Dalico案评述
4.2.3 Bomar Oil Saga案评述
4.3 美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3.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强制执行
4.3.2 Scherk案评述
4.3.3 Mitsubishi案评述
4.3.4 Ledee v.Ceramiche Ragno案评述
4.4 美国审查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适用法律解读
4.4.1 联邦法律与州合同法的对抗
4.4.2 联邦制方法
4.4.3 州合同法方法
4.5 意大利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5.1 意大利法律中关于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规定解读
4.5.2 意大利法院的严格审查标准分析
4.5.3 Krauss Maffei v.Bristol Myers Squibb案评述
4.6 各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不同标准之评价
4.6.1 对各国解释标准的评价
4.6.2 最佳解释标准
第5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绝对仲裁庭优先权
5.1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5.1.1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立法的解读
5.1.2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实践的评述
5.2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5.2.1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立法的解读
5.2.2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实践的评述
5.3 《1961年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项下消极效力解读
5.4 美国国际仲裁中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判例法评述
5.5 对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绝对仲裁庭优先权的评价
第6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相对仲裁庭优先权
6.1 《示范法》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解读
6.2 德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对《示范法》所做的变更
6.3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6.3.1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成文法解读
6.3.2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判例法评述
6.3.3 英国《1996年仲裁法》实施十年的实践调查
6.4 美国国内仲裁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判例法的评述
6.5 对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相对仲裁庭优先权的评价
第7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最新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7.1 对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启示与借鉴
7.1.1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立法现状
7.1.2 中国特色的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差距分析
7.1.3 完善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建议
7.2 对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极效力的启示与借鉴
7.2.1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立法现状
7.2.2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与最新发展趋势之间的差距分析
7.2.3 完善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默示意思自治”解析[J]. 周清华,任宪龙. 法学杂志. 2008(06)
[2]以仲裁的价值取向为视角解析CIETAC 2005年仲裁规则[J]. 周清华,李海跃.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3)
[3]论我国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及其确立[J]. 张泽宏. 法制与社会. 2006(22)
[4]试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主体——兼评中国的立法与实践[J]. 高雅. 求实. 2005(S2)
[5]自裁管辖原则与我国仲裁管辖权的确认[J]. 严红.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4(06)
[6]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之再述评——兼与宁敏、宋连斌先生商榷[J]. 王勇. 当代法学. 2002(02)
[7]仲裁的自裁管辖及其与仲裁管辖权司法监督的程序竞合[J]. 翁国民,黄子凯.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1(11)
[8]仲裁发展的障碍问题探析[J]. 徐清宇,杨咏梅. 政法论坛. 2000(03)
[9]论仲裁制度中的第三人[J]. 屈广清,周清华,吴莉婧.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0(00)
[10]评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原则[J]. 宁敏,宋连斌. 法学评论. 2000(02)
硕士论文
[1]论国际商事仲裁的意思自治与司法监督[D]. 程显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733852
【文章页数】:18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原则基础理论
1.1 国际商事仲裁自裁管辖原则概念的界定
1.1.1 自裁管辖原则双重含义之积极效力
1.1.2 自裁管辖原则双重含义之消极效力
1.2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权力来源
1.2.1 法律授权
1.2.2 当事人授权
1.3 确定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
1.3.1 仲裁管辖权是仲裁程序开始和顺利进行的前提
1.3.2 仲裁管辖权可以排除法院管辖权
1.3.3 仲裁管辖权是仲裁裁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前提
1.4 仲裁自裁管辖与仲裁管辖权司法监督的程序竞合
1.4.1 第一阶段:仲裁程序开始之前
1.4.2 第二阶段: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
1.4.3 第三阶段:仲裁裁决作出后
1.5 消极效力项下仲裁庭优先权与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的冲突及调和
1.5.1 未决诉讼项下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
1.5.2 仲裁庭优先权与法院受诉在先优先权的冲突及调和
第2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合理性分析
2.1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符合意思自治
2.1.1 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及沿革
2.1.2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评述
2.1.3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2.2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符合仲裁价值取向
2.2.1 法的价值
2.2.2 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评述
2.2.3 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分析
2.2.4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体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
2.3 自裁管辖原则与仲裁条款独立原则协调统一
2.3.1 仲裁条款独立原则评述
2.3.2 仲裁条款独立性与自裁管辖原则的目标同一
第3章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面临的困境及解决
3.1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面临的困境
3.1.1 《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立法背景评述
3.1.2 《纽约公约》项下仲裁协议的积极与消极效力分析
3.1.3 解读《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面临的困境
3.2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3.2.1 法院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义务的强制性
3.2.2 法院令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件
3.2.3 《纽约公约》第2条与适用的国内法之间的关系
3.3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困境的解决
3.3.1 修改或统一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建议
3.3.2 目前可行的统一方法探讨
3.3.3 法院仅在最后阶段行使仲裁管辖权监督的建议
第4章 《纽约公约》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实证分析
4.1 法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1.1 《纽约公约》与法国《民事诉讼法典》之间关系辨析
4.1.2 法国法院审查《纽约公约》第2条项下仲裁协议的表面标准
4.2 法国关于仲裁协议实质效力问题的方法解读
4.2.1 Hecht案评述
4.2.2 Dalico案评述
4.2.3 Bomar Oil Saga案评述
4.3 美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3.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强制执行
4.3.2 Scherk案评述
4.3.3 Mitsubishi案评述
4.3.4 Ledee v.Ceramiche Ragno案评述
4.4 美国审查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适用法律解读
4.4.1 联邦法律与州合同法的对抗
4.4.2 联邦制方法
4.4.3 州合同法方法
4.5 意大利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标准
4.5.1 意大利法律中关于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规定解读
4.5.2 意大利法院的严格审查标准分析
4.5.3 Krauss Maffei v.Bristol Myers Squibb案评述
4.6 各国解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不同标准之评价
4.6.1 对各国解释标准的评价
4.6.2 最佳解释标准
第5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绝对仲裁庭优先权
5.1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5.1.1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立法的解读
5.1.2 法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实践的评述
5.2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5.2.1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立法的解读
5.2.2 瑞士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实践的评述
5.3 《1961年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项下消极效力解读
5.4 美国国际仲裁中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判例法评述
5.5 对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绝对仲裁庭优先权的评价
第6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相对仲裁庭优先权
6.1 《示范法》项下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解读
6.2 德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对《示范法》所做的变更
6.3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解读与分析
6.3.1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成文法解读
6.3.2 英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判例法评述
6.3.3 英国《1996年仲裁法》实施十年的实践调查
6.4 美国国内仲裁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判例法的评述
6.5 对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发展模式之相对仲裁庭优先权的评价
第7章 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最新发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7.1 对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启示与借鉴
7.1.1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立法现状
7.1.2 中国特色的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与国际通行做法的差距分析
7.1.3 完善我国自裁管辖原则积极效力的建议
7.2 对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极效力的启示与借鉴
7.2.1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立法现状
7.2.2 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与最新发展趋势之间的差距分析
7.2.3 完善我国自裁管辖原则消极效力的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默示意思自治”解析[J]. 周清华,任宪龙. 法学杂志. 2008(06)
[2]以仲裁的价值取向为视角解析CIETAC 2005年仲裁规则[J]. 周清华,李海跃.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3)
[3]论我国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及其确立[J]. 张泽宏. 法制与社会. 2006(22)
[4]试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主体——兼评中国的立法与实践[J]. 高雅. 求实. 2005(S2)
[5]自裁管辖原则与我国仲裁管辖权的确认[J]. 严红.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4(06)
[6]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之再述评——兼与宁敏、宋连斌先生商榷[J]. 王勇. 当代法学. 2002(02)
[7]仲裁的自裁管辖及其与仲裁管辖权司法监督的程序竞合[J]. 翁国民,黄子凯.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1(11)
[8]仲裁发展的障碍问题探析[J]. 徐清宇,杨咏梅. 政法论坛. 2000(03)
[9]论仲裁制度中的第三人[J]. 屈广清,周清华,吴莉婧.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0(00)
[10]评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原则[J]. 宁敏,宋连斌. 法学评论. 2000(02)
硕士论文
[1]论国际商事仲裁的意思自治与司法监督[D]. 程显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73385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733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