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牙判决公约》判决承认和执行机制概述
发布时间:2023-03-11 06:23
2019年7月2日通过的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法院判决公约》被誉为国际司法制度规则的改变者。该公约确定了外国民商事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新机制。本文讨论了该新机制的基本内容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缔约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公约义务、公约所确定的不审查外国法院判决实质问题的基本原则、判决必须具有效力和可执行性以及效力未定判决的暂缓承认与执行。这些问题属于公约对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基本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也是公约规定的核心内容所在。这些内容的准确把握,对于准确理解公约的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公约判决与承认机制的基本内容
二、缔约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义务
(一)公约第4条规定的基本内容
(二)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判决的义务
三、不审查判决实质问题的基本原则
(一)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是对争议的重新审理
(二)对实质问题的理解
(三)对例外考量的理解
四、判决须具有效力和可执行性
(一)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
(二)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
五、效力未定判决的暂缓承认与执行
(一)可以暂缓或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
(二)该款具体措辞的理解
本文编号:3759364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公约判决与承认机制的基本内容
二、缔约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义务
(一)公约第4条规定的基本内容
(二)缔约国承认和执行判决的义务
三、不审查判决实质问题的基本原则
(一)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是对争议的重新审理
(二)对实质问题的理解
(三)对例外考量的理解
四、判决须具有效力和可执行性
(一)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
(二)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
五、效力未定判决的暂缓承认与执行
(一)可以暂缓或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形
(二)该款具体措辞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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