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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意思自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12-18 00:33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是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核心原则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体现为三个方面:当事人可自主决定适用一般国际私法和双边条约解决平等商事主体间的争端;当事人还可合理选择和适用"一带一路"投资条约中的"岔路口条款";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法。对此,中国投资者首先要明确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中"意思自治"的法律意义,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适用意思自治条款,理性选择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一带一路”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原则———意思自治
    (一) 当事人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
    (二) 当事人自主选择争端适用法律
    (三) 当事人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机构
三、意思自治原则与“一带一路”下“岔路口条款”的适用
    (一) “一带一路”下“岔路口条款”的新趋势
    (二) “岔路口条款”中争端主体问题
    (三) “岔路口条款”中争端同一性问题
四、意思自治原则与“一带一路”下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
五、“一带一路”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法律建议
    (一) 充分理解和运用“意思自治”原则
    (二) 合理适用“岔路口条款”, 获得充分救济
    (三) 理性选择争端解决方式



本文编号:401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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