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及在我国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5-01-09 04:4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扩大,腐败犯罪作为一种减损政府公信、破坏民主体制和价值观、具有巨大社会危害性的财产性犯罪,已经发展到国际领域,呈现出跨国、跨地区的特点,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一些区域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件在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逐渐出现并在特定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腐败犯罪日益呈现出的这种全球性蔓延趋势使得这些区域性的法律文书和安排已经不能满足在国际层面合作打击和惩罚腐败犯罪的要求。为此,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联合国就为拟定一项能为各国共同接受的就打击跨国腐败行为开展国际合作的反腐败法律文书作了大量的工作,并最终于 2003 年 10月完成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有条款的谈判。2003 年10 月 31 日,第 58 届联合国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约;在公约的签署会议上,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 95 个国家最终签署了公约。 公约作为第一项全球性的反腐败法律文书,首次在国际一级建立了反腐败五大法律机制——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与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以及履约监督机制,确定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其...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序言
第一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
1.1 相关背景
1.2 主要内容
第二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腐败犯罪所得资产追回与返还的规定
2.1 外流腐败资产的追回与返还是公约的一项原则
2.2 预防和监测
2.3 追回机制
2.3.1 直接追回机制——诉讼
2.3.2 间接追回机制——没收
2.4 返还与处分机制
2.4.1 返还与处分的原则/依据
2.4.2 返还与处分的程序
2.4.3 一个重要问题——返还与处分中的“费用补偿”与“没收所得资产的分享”
第三章 我国在实施公约上述要求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刑事罚没裁决的问题
3.1.1 其他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制度的特点
3.1.2 建立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3.2 财产没收问题
3.2.1 公约对财产没收的特殊要求
3.2.2 美国的独立民事没收制度
3.2.3 我国的相关规定及立法建议
3.3 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问题
3.3.1 我国对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的处理现状
3.3.2 是否设置刑事缺席审判的法理分析及其他国家的做法
3.3.3 我国设置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必要性及具体建议
3.4 资产追回程序中的证明制度
3.4.1 冻结和扣押适用的依据——“合理的根据”标准
3.4.2 特殊标的物——“货币”资产的犯罪所得性质的证明问题
3.4.3 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3.5 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3.6“费用补偿”与“没收所得资产的分享”
3.6.1 重视“费用补偿”和“没收所得资产分享”问题的必要性
3.6.2 一些国家的立场和具体做法
3.6.3 对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建议
第四章 结论——立法建议及制度完善
一、国内立法
二、国际层面的司法协助
三、建立专门的腐败资产追回与返还基金组织
参考文献
致 谢
本文编号:4025172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序言
第一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
1.1 相关背景
1.2 主要内容
第二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腐败犯罪所得资产追回与返还的规定
2.1 外流腐败资产的追回与返还是公约的一项原则
2.2 预防和监测
2.3 追回机制
2.3.1 直接追回机制——诉讼
2.3.2 间接追回机制——没收
2.4 返还与处分机制
2.4.1 返还与处分的原则/依据
2.4.2 返还与处分的程序
2.4.3 一个重要问题——返还与处分中的“费用补偿”与“没收所得资产的分享”
第三章 我国在实施公约上述要求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刑事罚没裁决的问题
3.1.1 其他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制度的特点
3.1.2 建立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罚没裁决的司法审查机制
3.2 财产没收问题
3.2.1 公约对财产没收的特殊要求
3.2.2 美国的独立民事没收制度
3.2.3 我国的相关规定及立法建议
3.3 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问题
3.3.1 我国对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的处理现状
3.3.2 是否设置刑事缺席审判的法理分析及其他国家的做法
3.3.3 我国设置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必要性及具体建议
3.4 资产追回程序中的证明制度
3.4.1 冻结和扣押适用的依据——“合理的根据”标准
3.4.2 特殊标的物——“货币”资产的犯罪所得性质的证明问题
3.4.3 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3.5 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3.6“费用补偿”与“没收所得资产的分享”
3.6.1 重视“费用补偿”和“没收所得资产分享”问题的必要性
3.6.2 一些国家的立场和具体做法
3.6.3 对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建议
第四章 结论——立法建议及制度完善
一、国内立法
二、国际层面的司法协助
三、建立专门的腐败资产追回与返还基金组织
参考文献
致 谢
本文编号:402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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