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太湖流域污染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5 03:08
本文关键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太湖流域污染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深入的地区,三省市联系日益紧密。太湖流域作为长三角的中心地带,水污染却成为制约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2007年发生了太湖蓝藻事件,而今年(2013年)又发生了黄浦江死猪事件。这些环境事件都引起了民众的恐慌,也增加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水是生命之源。以牺牲环境资源的代价换来发展是错误的,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太湖流域的环境保护相对全国其他地区有其特点。 本文通过收集各种资料,总结太湖流域治理的现状,吸取我国其他主要湖泊治理时候得到的经验教训,并且分析现在存在的一些立法执法还有制度方面的问题。为了找出这些问题的对策,我们参考了其他国家的一些治理湖泊的成功案例。通过运用科学发展观的原理,从立法、执法还有司法保障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在这过程中,我们对于湖泊污染治理责任缺位的问题给予了较大的关注,治理湖泊水体的污染,流域沿岸三省市的各级地方政府负有主要责任。各级地方政府在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方面还有很大的问题。我们也缺乏相关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也非常欠缺。生态文明是我国新提出来的,要建设生态文明,中国涉及环保的行政机构不能再无作为。 太湖流域最大的特点是经济比我国其他地区发达,但污染时间也较长,污染更严重。最大的问题就是三省市治水,拥有立法权主体多。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统一和理顺各项法律法规,,其次要协作执法、加强执法,突出流域的整体管理,弱化各个行政区域的管理,第三要让民众参与进来,同时完善司法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6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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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9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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