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管理体制的法律构建
发布时间:2020-03-30 06:41
【摘要】: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对一国的经济、政治、国家安全、社会生活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能源领域存在着的问题主要包括能源体制问题、能源结构调整问题、能源安全问题、能源福利问题、能源环境问题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能源的综合利用,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能源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在能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正在制定能源方面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其对能源领域的其他法律具有统领的作用,其中涉及到的能源管理体制的规定对于其他的能源专门法律、能源行政法规、能源行政规章具有指导作用。其修订稿中专设一章对能源管理体制进行专门的规定,足见能源管理体制在《能源法》中的重要地位。 本文主要是针对《能源法》中的能源管理体制的法律构建问题进行专门的论述,希望对《能源法》的制定提供帮助。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能源管理体制的含义、性质等,随后从能源法律及能源管理机关两个角度论述了能源管理体制的构成要素,然后综合论述了能源管理体制的影响因素以及能源管理体制的模式。 第二部分主要是介绍了我国能源管理体制的概况。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能源法律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仍不健全,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如综合性的能源基本法的缺失,某些重要能源单行法的缺失等。能源法律不健全导致的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其所确立的能源管理体制的混乱。另一方面我国能源管理体制变动频繁,目前采取的是低级别的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即能源管理委员会是我国规格最高的能源管理部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属的能源局是我国的能源主管部门也是能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执行机关,同时国务院的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等部门也享有能源管理权。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如加拿大、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能源管理体制的情况并从中得出经验教训。国外大部分国家都具有完善的能源法律体系,保证了能源管理体制的合法性。其次国外大部分国家都设置了高级别的能源管理模式,并且设置了专门的独立的能源监管机构,实现了能源政策制定职能和执行职能的分离。 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就是针对上文中总结的我国能源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从国外国家能源管理体制中得出的经验,对构建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提出建议。在能源法律方面,应该坚持生态原则、公众利益原则,构建包括能源基本法律、能源单行法律、能源法规、地方能源法律等完整的能源法律体系。在能源机构设置方面,应该分别设置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能源主管部门作为综合性的能源管理机关,应该主要负责制定国家能源政策、战略、规划,统筹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及不同能源种类的发展等。能源监管机构作为能源执法机关,应该坚持依法监管原则、独立原则及公开监管原则,对具体的能源市场进行监管,执行国家能源规划和政策,保证能源市场的有效运行。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2.6;F206
本文编号:2607195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2.6;F20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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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0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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