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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8 22:04

  本文关键词: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现代噪声污染问题变得随处可见,这对我们的生活、学习、工作、休息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噪声污染俨然已成为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并列的又一大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是噪声的一种类型,在我国的很多城市社会生活噪声已取代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上升为最主要的噪声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一种感觉公害,具有局部性,多发性及分散性与瞬时性的特点。另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性污染,其污染物不在环境中残留,对公共安全的影响相对要小,因此法学界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的关注相对于其他污染要少。但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视,日益增长的噪声污染纠纷直接影响了社会安定和社会正常秩序,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法律责任不明确,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案件判定难,行政部门管理体制和执法方式不完善等。一些发达国家在噪声污染尤其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起步早,经验更丰富,并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治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及防治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吸收和借鉴外国先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制度的建议。本论文主体结构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了介绍,提出社会生活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所在;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执法、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对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法律制度方面作出归纳,进而找出适宜我国应用的先进经验;第四部分内容针对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现状,执法和司法缺陷与外来借鉴,提出了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构想。主要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应坚持的原则、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执法和司法制度、加强教育宣传、完善监督机制等方式。
【关键词】:社会生活噪声 污染防治 法律
【学位授予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68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10
  • 绪论10-16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10-11
  • 1. 选题的背景10-11
  • 2. 选题的意义11
  • (二) 国内外研究动态11-14
  • 1. 国外研究动态11-13
  • 2. 国内研究动态13-14
  • (三) 本文的创新点14-15
  • (四) 研究方法15-16
  • 一、社会生活噪声概述16-21
  • (一) 社会生活噪声的内涵16-18
  • 1. 社会生活噪声的概念界定16-17
  • 2. 社会生活噪声的特点和危害17-18
  • (二)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理论依据18-21
  • 1. 环境权理论18-19
  • 2. 环境标准和忍受限度理论19-21
  • 二、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制现状及存在问题21-30
  • (一) 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立法21-24
  • 1. 《宪法》的规定21
  • 2.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规定21-22
  • 3. 《环境保护法》的规定22-23
  • 4.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23-24
  • (二)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执法和司法困境24-30
  • 1.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相关案例简介24-25
  • 2.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25-30
  • 三、域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对我国的启示30-36
  • (一) 域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制之借鉴30-33
  • 1. 美国30-31
  • 2. 德国31-33
  • 3. 日本33
  • (二) 域外噪声污染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33-36
  • 1. 公众参与机制33-34
  •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4-35
  • 3. 公害纠纷处理制度35-36
  • 四、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制度的建议36-45
  • (一)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应坚持的原则36-37
  • 1. 公众参与原则36
  • 2. 预防为主原则36-37
  • (二) 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执法制度37-40
  • 1. 完善执法依据37
  • 2. 明确执法部门权责分工37-38
  • 3. 健全执法手段38-40
  • 4. 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40
  • (三) 健全我国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司法40-43
  • 1. 完善环境噪声污染诉讼举证制度40-41
  • 2. 明确环境噪声致害裁判标准41-42
  • 3. 建立环境噪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42-43
  • (四) 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机制的其他建议43-45
  • 1. 加强教育宣传43-44
  • 2. 完善监督机制44-45
  • 结语45-46
  • 致谢46-47
  • 参考文献47-51
  • 附录: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51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石健;顾宇人;顾圣全;曹林春;徐永进;陈浩然;;水源水水质风险评价的讨论及实例——以南方N市为例[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5年02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申亚利;长春市沙尘天气与儿童呼吸系统疾病日门诊量的相关性分析[D];吉林大学;2014年

2 陈茜茜;重金属污染致健康损害诉讼救济研究[D];西南大学;2014年

3 孙健;新型连续交替式厌氧/好氧生物滤池蓄磷及磷回收工艺的研究[D];东华大学;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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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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