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七)
发布时间:2021-03-27 05:12
<正>第七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取样,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资料、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被检查者应当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七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
【文章来源】:能源与节能. 2020,(03)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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