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3 08:39
环境行政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作为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一的环境行政主体,它的研究是环境行政法学的基本问题。我国现行环境行政法存在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诉讼等问题,要完善环境行政主体设置原则,将国家及一些公务组织纳入环境行政主体范围,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的问题。
【文章来源】:北方经贸. 2011,(0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现状及问题
(一) 环境行政立法及主体设置方面
(二) 环境行政执法方面
(三) 环境司法、环境诉讼方面
二、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的完善
(一) 完善环境行政主体设置原则
1. 必要性原则。
2. 节约原则。
3. 利益兼容原则。
(二) 完善环境行政主体设置
(三) 国家及一些公务组织也应纳入环境行政主体的范围
本文编号:3134981
【文章来源】:北方经贸. 2011,(0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现状及问题
(一) 环境行政立法及主体设置方面
(二) 环境行政执法方面
(三) 环境司法、环境诉讼方面
二、我国环境行政主体的完善
(一) 完善环境行政主体设置原则
1. 必要性原则。
2. 节约原则。
3. 利益兼容原则。
(二) 完善环境行政主体设置
(三) 国家及一些公务组织也应纳入环境行政主体的范围
本文编号:313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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