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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盐城爆炸”谈漠视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企业还能走多远?

发布时间:2021-07-01 20:28
  <正>日前,"盐城爆炸"事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遇难人数不断攀升,举国陷入悲恸。随着报道的深入,该爆炸化工厂的更多历史也被揭露出来——从2016年7月到2018年7月,两年左右时间,因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固态废物管理等制度,该企业被相关部门处罚7次,罚款从10万到50万不等。该企业一位主要负责人,还曾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刑。尽管事故调查仍在进行中,但此次爆炸事故的发生,更加令人深思:对环境与安全漠不关心的企业,还能走多远?他们应该受到怎 

【文章来源】: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19,(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全国首例政府单独起诉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案
不服?二审法院支持政府全部诉请
企业环保合规工作亟待加强
    1.只要有污染事实发生, 无论企业是否有过错, 都必须承担责任
    2.环境污染赔偿不以实际损失为限, 可能采用类比方法测算
“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



本文编号:325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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