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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环境立法的困境及因应——以甘肃省为分析例证

发布时间:2021-07-10 04:21
  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之下,地方环境立法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就地方环境立法而言,存在着"本土资源"与"域外经验"、内源性立法与外源性立法、分散性立法与综合性立法三个不同的面向。以甘肃省为例,地方立法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限于本土一域,国际视野缺乏;其二,实施性立法较多,创制性立法缺乏;其三,单项性立法较多,综合性立法缺乏。就其解决途径而言,可以从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立法,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开展创制性立法、制定综合性地方环境保护立法与专项立法相结合三个方面予以解决。 

【文章来源】: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29(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环境立法的三个不同面向
    (一)面向一:“本土资源”与“域外经验”相结合
    (二)面向二:内源性立法与外源性立法相结合
    (三)面向三:分散性立法与综合性立法相结合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环境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限于本土一隅,国际视野缺乏
    (二)实施性立法较多,创制性立法缺乏
    (三)单项性立法较多,综合性立法缺乏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地方环境保护立法的制度应对
    (一)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立法
    (二)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制性立法
    (三)制定综合性地方环境保护立法与专项立法相结合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地方环境立法的合法性问题探究——以G省地方环境立法为例[J]. 李小强.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2)
[2]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的创新机制研究[J]. 白利寅.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3]地方环境立法的困境与出路——以甘肃省地方环境立法为例[J]. 李小强,史玉成.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4]绿色“一带一路”环境法规制研究[J]. 孙佑海.  中国法学. 2017(06)
[5]“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及法治机制构建[J]. 王刚.  法学杂志. 2017(02)
[6]我国劳动基准立法体例探究[J]. 刘汉伟,刘金祥.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7]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立法供给——以生态利益保护与衡平为视角[J]. 史玉成.  法学评论. 2013(04)
[8]地方立法中的法律文化本土资源[J]. 汤唯,郭晓燕.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1)



本文编号:327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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